1996年,因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修建新长铁路,江苏盐城市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强行扣除辖区内职工工资,向百姓“借款”1.1亿元,2005年,铁路建成投入运营。按约定,到2008年,政府所借款项就要还清。但是16年过去了,盐城市政府至今都没有归还修建新长铁路的借款。
说是借款,也许好听一点。用法律界人士话讲,这是“违法摊派”,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借款。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经劳动者同意或未经过仲裁、判决等法律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克扣工资。而盐城市政府居然就这么干了。
虽然这么干不地道,但修建铁路毕竟也是一件为民谋福祉的好事,如果后来政府能够履行还款约定,今天大概不会有人质疑其当年这一行为的合法性了。再则,这类事儿也有一定的历史原因。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群众把欠债不还的人称为“老赖”,这些人多为一些私营企业主或包工头,借钱或欠薪不还,脚底抹油,一走了之的有之,“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有之……“老赖”妨碍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挑战法律权威,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对玩失踪和耍横的“老赖”加大了打击力度,情况有了很大改观。盐城市政府拖欠百姓一个多亿长期不还,那是何等级别的“老赖”?
没有诚信,就建立不起良好的社会秩序。政府是人民的,必须带头做诚信的模范。百姓有句口头禅,“不信政府还信谁?”这句话分量不轻,政府责任尽在其中。虽说当年政府借钱方式不地道,但百姓们还是认了,即使有啥不满也咽在肚里,因为他们相信,这钱是政府借的,政府不会“赖”了咱的钱。如今16年过去了,当初承诺3年后还清的借款仍遥遥无期,政府实实在在地“赖”了当地百姓一把。
政府不讲诚信,损害的既是百姓利益,同时受伤的也是政府自己。对于这么多年不归还百姓借款,政府的一个主要理由是,这条铁路是亏本的。这理由让人觉得挺可笑的。铁路运营的好坏,和被借款人有啥关系?即使亏损,也不应该成为市政府拖欠百姓借款的理由。这个理不难懂啊?况且,政府不是没有钱。16年时间过去了,盐城的经济状况已今非昔比,以2011年为例,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771.33亿元,实现财政总收入706.16亿元。“政府有钱了,却还在找种种借口不还钱,实在有损政府诚信形象。”老百姓的这句话说得亦在理。
说他们是“老赖”,当地政府可能挺委屈,从媒体报道看,从2005年起,他们就在不断研究还款方案,百姓催问,总说“快了,快了”,哪知一而再、再而三地食言,拖了16年也没还上。政府成了什么?是那个一次次喊“狼来了”的放羊娃吗?他最终因为说谎,损失了自己羊群。说谎是一种不好的行为,它既不尊重别人,也会失去别人对自己的信任。政府不讲诚信,又叫民心如何向善,我们期待的诚信法治社会又怎能实现?
政府成“老赖”,特权作的怪。盐城这笔欠账不能再拖了,政府诚信消费不起,必须用实际行动挽回民心。没钱?楼堂馆所少盖,三公消费少花,办法总比困难多。如果政府连这个头都带不好,企业和老板欠薪岂不更加理直气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