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5月23日讯(记者 龚晓 通讯员 朱巧湘)近年来,全省政法机关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按照建设“平安浙江”、法治浙江的总体部署,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切入点,以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全省政法工作的科学发展,有力维护了全省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浙江省“十二五”良好开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高度重视 组织领导不断加强
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政法、综治、维稳和平安创建工作。2011年,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12次全省性会议,部署政法、平安建设、社会管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召开7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
按照中央要求,浙江及时将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加强了领导力量,充实了成员单位,赋予了协调、指导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职能。
各地各部门切实把维护社会稳定、创新社会管理、深化平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着力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进一步形成了“上下联动、条块协同、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力保民安 群众满意率全国领先
去年,浙江省公安机关积极开展“打四黑除四害”、命案积案侦破、 “亮剑”、“清网”等专项行动,破获刑事案件22.3万起,逮捕犯罪嫌疑人7.75万名。在“清网行动”中,省公安厅和宁波市公安局分别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一等功。各地公安部门大力加强街面巡逻、社区群防、重点部位监控、卡点堵截、区域警务协作、“虚拟社会”管控等“六张网”建设,进一步织密社会治安动态防控体系。
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省市县两级已全部出台评估实施办法,近年来共评估重大事项5359件,暂缓、停止实施的295件。圆满完成了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浙商大会等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安保任务。
在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方面,连续八年保持在较高水平,去年达到了96.08%,比上年提高0.26个百分点,浙江省被公认为全国最安全的省份之一。
立足基层 社会管理创新成效明显
浙江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充分运用“枫桥经验”基本精神,不断完善“人往基层走、物往基层用、钱往基层花、劲往基层使”的体制机制,重创新抓实践,及时出台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落实了具体规划和重点项目,并召开现场推进会推广综合试点经验,形成了一批特色做法和新鲜经验。
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整合资源,完善机制,初步形成了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格局。2011年,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和98.1%的村、98.3%的社区已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共建立网格30.4万个,组建服务团队9.6万支,覆盖企业和基层单位21.7万家。
省综治委联同有关部门联合下发意见,全面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切实加大县、乡、村三级大调解工作平台建设力度,加强诉调、检调、警调衔接机制建设和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有效提升了大调解工作效能。截止目前,全省共建立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788个,涉及9个行业领域。其中,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实现全覆盖;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85个,覆盖率达94.4%;县级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88个,覆盖率达97.8%。2011年,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50余万件,调解成功率97.1%。
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和难点。去年,全省发放《浙江省居住证》14万本,各市和80个县(市、区)明确了居住证享受本地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配套政策和具体待遇,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服务管理组织体系,提高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积极创新网上舆情引导处置机制,紧密结合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综合试点工作,在宁波市探索建立网络舆情导控指挥中心,试点开展网上监控、预警发现、分析研判和应对处置工作。
全省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通过选树省级“示范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基层公安所队、司法所建设,开展“五好法庭”创建、基层检察室建设等措施,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同时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作用,在浙江全省3万多个村(社区)全部建立便民服务中心,配备专兼职代办员9.2万余名,在全国率先实现村村都有便民服务中心。
保障有力 切实服务经济转型升级
2011年,全省各级政法部门努力为统筹推进中小企业脱困解难、转型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提供法律保障。深入开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司法活动,制定落实帮助企业克难解困的各项措施,加大法律服务和保障力度;去年,全省法院共走访企业3729家,成功处理1934家企业的债务危机,化解欠薪纠纷10815件,审结企业兼并、改制、股权转让、破产、强制清算等案件1351件。省司法厅部署开展“助推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行动,共走访企业39653家,对10331家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帮助企业解决各类法律问题13260个。
各级政法机关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开展防范处置金融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金融领域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有效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2011年,浙江省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6688起,挽回经济损失32.39亿元。
全省各地政法机关紧跟浙江金融改革步伐,依法支持地方的金融创新举措,推进民间借贷、民间资本的阳光运作、规范运作,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在民间借贷的涉案问题上稳妥把握,建立经济领域社会稳定预警机制和涉企维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化解经济领域存在的稳定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
创新机制 扎实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2011年,浙江创新审判管理机制,全面推行侦查讯问全程同步录音,推进公安机关执法场所功能区改造,开展监狱劳教(戒毒)系统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在法院系统大力推进“阳光司法”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司法公开领域,规范司法公开程序,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促进了执法水平的整体提升。
全省政法系统精心组织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健全了政法干警政治轮训、开门评警、警示教育等一系列制度。通过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了政法干警忠诚履职的思想基础,增强了政法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