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安县白甸镇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动员和引导全镇700多名党员干部主动深入村组社区,实行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制,实现了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制度化、责任化和常态化。
白甸镇党委书记周小军介绍,过去白甸镇的群众工作明显存在“三难三不”现象:干部到群众家中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群众对干部的工作不理解、不领情、不配合。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白甸镇党委以“农民办事不出村、居民办事不出区、职工办事不出厂”的“三不”目标,大力推行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制。
白甸镇按党员干部居住地、个人志愿等划分责任区,要求每个党员干部每月至少有两天时间到农户家中走访。“群众动嘴,干部跑腿”,在责任区基础上,白甸镇要求党员干部帮助责任区内群众无偿代理代办各类事务。为此,镇里印制1万多张党群联系卡,发放到全镇每家每户。群众有急需或急办的事项,可随时拨打联系卡上的电话,做到24小时联系、48小时反馈。
在群众事务代理工作中,白甸镇建立起镇村组三级代理网络:镇设立代理中心,直接办理镇级权限事项,全程代办县级及以上权限事项;村设立代理站,村“两委”成员兼任代理员,直接办理村级权限事项,代办群众需要镇级或镇级以上办理的事务;村民小组设立代理点,挑选组里群众威信高、办事能力强、热心公益事业的党员骨干组成志愿者队伍,直接受理村民委托代理事务。
实施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制后,白甸镇240多名富裕党员干部还与73户困难家庭结成帮扶对子,帮助困难群众争取帮扶资金30多万元;落实致富项目58个,培训介绍农民进厂务工14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