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8日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辽宁全省法院将全面推进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机制,规避执行法官一人包案到底的弊端。
辽宁高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庭长赵子军解释说,所谓分段集约执行,是指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按照执行程序的不同节点,将程序分为执行启动、财产查控、财产变现、结案管理等阶段,每个阶段由不同的执行组负责,对其中的财产查控、财产变现、结案归档等内容采取集中统一方式进行,形成分段与集约有机融合、相辅相成的执行工作模式。
据悉,为了配合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机制的实施,辽宁高院近日出台了《关于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若干意见》、《执行案件责任倒查实施办法》等7份文件,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6类重点案件进行责任倒查,确定追究责任的情形和承担责任的形式,健全了责任追究机制,对执行法官滥用职权具有威慑作用。
赵子军表示,目前,从几个法院的实施情况来看,分段集约执行更适合于案件量大、执行人员较多的法院,关键是节点控制,对于人员少的法院,哪怕是分成两段抓好了也会有效果。辽宁高院要求各级法院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提出切合自身实际的改革方案和操作意见,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记者张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