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30日讯
为进一步打击真假记者以“曝光”为名进行敲诈勒索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新闻采编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央纪委驻新闻出版总署纪检组统一安排和部署,近日,省新闻出版局专题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专项行动。
这次专项行动以中宣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和《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新闻采编人员不良从业行为记录登记办法》等要求为依据,严厉打击假记者的非法采访活动,严肃查处报刊出版单位搞有偿新闻,严格处理新闻记者搞“新闻敲诈”、有偿新闻、“有偿不闻”等新闻违法活动,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维护正常的新闻采访秩序,切实保护新闻记者合法的新闻采访权益,为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打击和治理的范围包括:社会机构或人员假冒新闻单位或新闻记者搞所谓的新闻采访及利用“采访”活动敲诈勒索;新闻记者利用采访活动牟取利益,接受企业和公关公司“红包”;报刊出版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搞有偿新闻或“有偿不闻”等行为。
省新闻出版局设立专项行动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监督和举报电话:0571—87163127(省局新闻报刊处)、87163134(省局执法指导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