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组织建设年专刊】
绍兴市多途径发展村物业经济
着力破解村级组织运行保障难题
绍兴市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子,制定出台《关于创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着重就发展村物业经济落实优化土地政策、强化资金投入、深化结对帮扶等“三化”扶持措施。三年来,全市投用的村级物业经营项目资金达7.68亿元,平均每年为村集体稳定增收近6300万元,物业经营收入对村级集体经济的贡献率达23%。
存量挖潜型。通过对村属集体厂房、土地、电力设施、校舍、旧办公楼、沿街店面等实物资产的改造利用,充分挖掘存积闲置资产潜力发展物业项目,使“死资产”变“活资产”。同时,引导有条件的村积极开展宅基地置换改革,实施土地开发整理、“空心村”整治、零星自然村迁并和高山村搬迁,对经拆迁安置后的溢余土地,优先规划建设村级物业项目。诸暨市牌头镇斗岩村将原村办公楼租给农户当厂房,将修建铁路时获得的宅基地集体指标统一建房出租,进一步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目前,全市利用存量资产修建或改建的物业经营项目比例达35%以上。
联合开发型。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要求,以县或乡镇(街道)为单位,集中若干个村的集体资金和集体留用地、宅基地整理复垦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在城镇、工业功能区等区位条件较好的地方统筹建设物业,产权和收益归各村集体所有。同时,采取“弱村出土地指标、强村出资金土地,拆股分红”的开发方式,合作建设物业项目。绍兴县南部山区平水、王坛、稽东三镇12个经济薄弱村联合在平水镇经济强村梅园村建物业用房,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2011年平均为每个村增加物业收入18万元左右。
异地建购型。对区位条件差、交通不便、资源不足的经济薄弱村,实行异地集中建物业,即打破地域界限,倾斜建设用地指标,到集镇中心地段或人口集聚区建造或购置标准厂房、街面商业用房等二、三产业经营用房,切实解决单个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增收难题。新昌县将176个村级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纳入帮扶范畴,依托城郊、园区或市场实施异地物业。近年来,绍兴市共实施新昌欠发达乡村联建物业工业园、中国茶市联购商铺、上虞经济薄弱村联购物业等规模型异地建购物业项目10多个,总投资超过1.5亿元。
参股经营型。积极鼓励村集体将土地征用款、集体资源、资金投资等通过投资入股方式,投入效益稳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和其它投资平台,获取固定投资回报。嵊州市贵门乡横山村、流岭村、贵门村集资66万元入股丰潭水电站,电站以年息12%给予分红,每个村每年可稳定增收近3万元;越城区鉴湖镇芳泉村、秦望村、南池村、谢墅村、坡塘村、骆家葑村等6个村,合资入股建设南闲物业大楼,物业建成营业后,入股村每年将获得不少于10%的分红收入。
结对帮扶型。深入开展机关部门与经济薄弱村结对帮扶活动、“机关部门驻点服务”集中行动、“走进基层群众、密切干群关系”活动及实施低收入农户和欠发达乡村奔小康工程,通过市县协作帮扶、镇村对口帮扶、部门联村帮扶等途径,去年共落实财政专项扶持资金1.3亿元,重点用于村级物业经济的项目建设、贷款贴息等,其中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达80%。上虞市永和镇朱巷、大墩、新岙等3个经济薄弱村借力发展,通过争取上级财政扶持一部分、企业租金预付一部分的方式,联合投资400万元建成3800平方米的联建家庭工业集聚点,每年可增加收入30万元。目前,全市通过结对帮扶建成的村级物业项目667个,总投资达1.62亿元,每村每年可稳定增收5至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