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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斌案:网友希望依法公正处理肇事方不要有失当

  昨天,快报独家披露了英雄司机吴斌相关事故调查取得重大进展,无锡警方已找到肇事嫌疑车辆和嫌疑人。

  昨天,无锡公安网一早在其“警务要闻”栏目发布“‘5.29’事故肇事车辆排查甄别工作进展顺利”一文——

  据无锡公安交巡警部门通报,“5.29”事故肇事车辆的排查甄别工作进展顺利。在调查组民警连续数昼夜的不懈努力下,大部分重点车辆已被顺利排除,剩余车辆的甄别工作正在紧张进行,有问题车辆已浮出水面。

  5月29日中午发生在沪宜高速阳山段“金属块击穿长途客车前挡风玻璃,致驾驶员吴斌重伤死亡事件”,经无锡警方前期工作,已确认金属块系东风货车制动毂残片。据此,通过大量艰苦细致的排查工作后,梳理出9辆重点车辆。随后,无锡警方派出数个调查小组,对上述车辆逐一进行核查鉴定。

  调查组民警通过电话联系、上门核查和委托相关公安机关配合调查等方式,已先后排除6辆。近日,无锡警方又抽调精干民警,兵分三路,对其余3辆重点车辆开展核查。

  6月6日凌晨3时许,赴江西宜春的调查小组,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找到的其中一辆车有重大嫌疑,该车于6月1日更换了一只损坏的制动毂。

  目前,相关技术鉴定工作正在进行中。无锡警方将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

  无锡电视台5频道派记者全程跟拍。“我们的记者三天三夜跟随专案组行程三千多里,当找到车辆那一刻,大家都痛哭起来。”

  办案民警曹建平:我的警服马上就要换了

  无锡公安网发布不久,昨天早上9:39分,无锡交警官方微博进行了转载,并称“无锡交警分管领导王副支队长和事故科薛科长疲惫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

  昨天早上,有记者在无锡市一中附近看到了曹建平(吴斌事故调查的主要负责人之一,儿子昨天高考)的身影,发短信询问,曹建平很快回复:“我儿子的战场在考场,我的战场是现场,祝我们都好运。”曹建平说:“我给孩子展现一个有责任感的爸爸,足够了!”

  昨天下午,本报记者在锡宜高速入口处的无锡交巡警高速三大队拜访了曹建平。

  虽然好几天没有好好睡觉,但曹队看起来精神奕奕。

  之前他曾公开表示,如果不破案,身上的警服就不换。但昨天,他拍着身上的衣服,笑着说:“马上就要换了,马上就要换了。”(

  货车是老板和驾驶员轮流驾驶

  一直开到宜春都没有发现损坏

  据了解,6月5日中午,警方调查组就已经出发,本来准备奔赴广东,但是到了机场后临时取消,紧接着奔赴江西。

  调查组顶着倾盆大雨连夜赶往江西宜春,会同专家一起勘查。在宜春高安市,警方找到了这辆红色大货车,车牌号为赣GC开头,疑似重型卡车“东风天龙”,里面没有任何货物。这类型号的重卡“轮子”非常多,车子不是新车,已经跑了不少路程。当时,警方发现这辆卡车有更换制动毂的痕迹。

  这辆卡车后来被带到了高安警方的停车场。目前无锡警方已经将卡车的“肇事轮子”以及需要检验的零配件都带回无锡做进一步的检验,下一步需等待正式的书面检验报告来做最后的认定。

  有消息表明,这辆货车是老板和驾驶员轮流驾驶,一直开到了宜春都没有发现损坏。据说,警方找到这名老板时,他还不知道自己的货车有可能闯了大祸。

  检验过程可能需一周

  无锡市公安局宣传处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目前嫌疑车辆和嫌疑人确已找到,相关提取证物也已经送交检验部门做最终检验。该负责人说,按程序,检验的过程可能会长达一个星期。

  如果有进一步的情况和进展,警方将通过“无锡网上公安”即时向社会发布。

  (综合《扬子晚报》《江南晚报》消息)

  无锡警方6月4日发布,“5·29”事故初步确定为交通意外。相关事故调查现取得重大进展:已找到肇事嫌疑车辆和嫌疑人。

  昨天此消息一出,有关肇事车辆和车主责任如何认定引发网友热议。

  网友“雪域凝寒”:这个该怎么处理呢?对肇事车辆和车主来说也是个意外。

  网友“空着可以不”:希望公平公正公开地确定责任,不应该因为英雄而影响司法公正,适时追责民事责任即可。

  那么,这起事故的责任一般会怎么判定?

  我们请杭州江干法院民庭的一位法官给大家深入分析。

  驾驶员算不算肇事逃逸?

  都市快报:有读者问,掉下刹车毂碎片的那辆车,驾驶员算不算是交通肇事逃逸?

  法官:交通肇事逃逸是一个刑法上的概念,前提是肇事行为人涉嫌交通肇事罪,且主观上行为人对肇事行为必须明知,同时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

  而吴斌这起事故如果最后确认为一起交通意外,就不涉及刑事责任。若肇事行为人主观上没有逃跑的故意,不构成肇事逃逸。

  肇事车辆如何定责?

  都市快报:肇事车方有没有责任?这对他(她)来说,可能也是一种意外。

  法官:目前,事故的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我们很难对该起事故民事责任的承担做出判断,具体情况要等交警部门对该起事故的事实做出认定后再分析。但根据《侵权责任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作为肇事车方,出车前有义务检查车辆情况,保证车子的安全性能,一旦因为车况问题导致事故的发生,肇事车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车主有没有责任?

  都市快报:如果肇事车不是驾驶员本人的,那么驾驶员有没有责任?真正的车主(比如运输公司)有没有责任?

  法官:如果构成侵权,驾驶员应当负有民事赔偿责任。法律规定,作为肇事车方,出车前有义务检查车辆情况,保证车子的安全性能。这个肇事车方包括车辆的使用人,即出车人驾驶员。

  如果这辆车不是驾驶员本人的,真正的车主有没有责任,这个很难讲。

  根据《侵权责任法》,车辆的所有人是否有责任,承担多少责任,是要看他对损害的发生是否存在过错来判断的。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对此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各地法院的实际操作也可能不一样。

  高速公路管理方要被问责吗?

  都市快报:那高速公路管理方呢?有人说,如果他们及时清理了路面,悲剧就不会上演。(记者注:这个说法基于若病车掉下刹车彀碎片,被后车碾轧或被后车卷进轮胎甩出造成事故。但杭州市长运集团副总工程师金柏正认为,碎片很有可能是对向车道开过的卡车上的,在离心力和相对车速的共同作用下,产生巨大力量,飞到对向车道。目前警方的调查也似乎倾向这一点。)

  法官:这要看公路管理方有没有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清理路面。因现在事故情况不明,很难做出判断。(记者段静通讯员辛成)

  昨天,网上另外一个话题更令人关注——如何杜绝病车上高速?相关管理部门能否以此为鉴,进一步加强对高速公路路况车况的管理?

  网友“天秤女女”:司机千万别判个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的是道路监管,收费站那么多,检查的有几个?这种车怎么上高速公路的?年检是一部分,平时就不管吗?

  网友“陆明”:为什么交警不对上高速的车进行安全行车检查,开车过程中,车的零部件飞出去了有什么办法呢?

  网友“笨笨熊”:交通部门应加强行车车道管理,大货车大多很霸道,速度慢,又行使在中间,使得小型车很被动。

  据了解,目前,对病车上路的管理,主要依靠定点检查、收费站检查和提醒。

  以浙江省为例,省内部分高速公路服务区利用车牌过滤设备,可以强制一些车辆,尤其是大货车到服务区休息,一是防止疲劳驾驶,二是请司机利用休息时间检查车况。此外,省际高速之间,一般设卡检查,高速公路各辖区也会定点检查车况。

  无锡交警6月5日在其官方微博上提醒:高速公路管理处每天会专门清扫并派人巡查,但无法保证所有散落障碍物都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希望大家在高速上看到障碍物时,不要觉得自己能刹车躲过就不管了,为了大家的安全,应在保证自己驾车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报警(110),工作人员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清除。(记者赵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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