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余姚法院审理了一起官司:因为一套父母亲留下的房产,6个白发苍苍的亲姐妹和年届五旬的亲弟弟对簿公堂!
庭上庭下亲情纠结,让人唏嘘不已!
大姐二姐:
给父母的补贴六姐妹承担了40多年
这场官司在余姚法院开庭。
仅有三个席位的原告席上,坐着6个老太太,法警特意多加了几把椅子。
大姐阿衡,已经71岁,最小的妹妹也有60多岁了。在被告席上的,是她们的亲弟弟阿华,今年55岁。
一家人为何对簿公堂?起因,是老母亲的两份遗嘱和3间老宅子。
阿衡老太当庭给法官讲述了一家人过去的日子,动情处老泪纵横:
“我爸和我妈靠做大饼油条为生,家里过去一直很贫困。
“他们一辈子省吃俭用,辛辛苦苦把我们7姐弟抚养成人。
“我们六个姐妹知道父母的辛苦和不易,无以回报,只好尽心尽力来赡养爸妈。”
二姐阿凤心直口快,说话干脆利落:
“姐妹们都知道爸妈的艰辛和不易,工作之后,每个月工资都上交一部分补贴家用。
“即使结婚了,也在坚持这个习惯。手头紧张了,姐妹们就从自己养老积蓄里掏。
“先是10元一个月,随着工资的上调慢慢增加,最高时200元一个月。
“从没拉下一分一文,大姐和我、三妹、四妹、五妹、六妹,整整坚持了长达40多年。”
四妹发言:
父母受气出走往往第一个想到老三
四妹阿红发言了,她讲着讲着眼圈发红:
“随着年纪增长,爸妈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一年总得住一两次院。平常看病照顾,十有八九都是我们几个做女儿的负责。
“其中三妹阿琴最贴心,翻身、洗澡什么的,事事亲力亲为,我们都看在眼里,心里非常感动啊。
“一开始,按照我们这儿风俗习惯,父母都要住到儿子家中。
“因为和媳妇闹矛盾,爸妈住在弟弟阿华家中,并不是很如意,每次都是受气出走的。
“他俩一受气,往往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去三女儿家中躲避,一住就是三年。
“好在女儿女婿人好,老人没受一丁点委屈。时间一长邻居们说了闲话,‘老人这么多子女,不应该你们一家承担的!’
“后来听邻居讲,阿琴这样回答:‘不管父母有几个子女,我们只是做好自己该做的,别人怎么做,我们不管。”
三女儿阿琴:
“老人的晚年生活不仅仅是吃口饭”
五妹阿芸说:
“六姐妹中,我最敬的人是大姐,最佩服的人是三姐阿琴。
“有一年,一次因为吃杨梅,爸妈又跟弟弟和弟媳妇闹得不愉快。
“为了安心养老,爸妈提出要单独过,一气之下搬去了老房子住。
“他们都已是90岁高龄,生活不能自理,日日夜夜都需要人服侍。
“几个姊妹提出来:给爸妈请个保姆。但三姐提出反对:保姆照顾,毕竟不如自己亲女儿照顾得用心、周到。
“三姐阿琴就把照顾父母的活儿,一人全揽了下来。”
法庭上,几个亲姐妹你一言我一语,把阿琴夸成了一朵花,阿琴的脸有些红了。
轮到她讲话时,她只说了几句,但让庭上的人都安静了10多秒——
“老人的晚年生活,不仅仅是吃口饭,精神上还要儿女来体贴,身心愉悦是他们健康长寿的保证!”
六妹发言:
爸妈各立了一份遗嘱一致把房子留给三妹
六妹阿慧说:“2007年2月,我爸以98岁高龄离世。
“去世前,爸爸就叫来了老娘舅阿忠交待后事,并由阿忠全程进行了录音:‘自己身后,唯一值钱的也就是房子,之前曾希望把房子留给儿子,由儿子在身边养老送终。但是,这几年都是几个女儿在照顾,尤其是三女儿,因此,我要把房子留给对我负责到底的人……
“阿忠见证了全过程,并在录音之后,将复读机连同磁带,交由侄子阿宝保存。
“料理完爸爸的后事,由于妈妈还健在,我们也没有分房产。”
小妹妹阿菊接着说:“2008年5月,我妈妈觉得自己身体不好,又叫来了弟弟阿忠。由妈妈当面陈述,阿忠进行书面整理并打印出来,我妈妈是文盲不会写字,在遗嘱上摁上了手印,表示认同。
“阿忠又找到了邻居阿强,由阿强将遗嘱读给妈妈听了一遍,确认无误后,阿强作为见证人在遗嘱上签上了名字。
“那年4月,我妈妈以93岁高龄去世了。”
面对姐姐的斥责弟弟阿华说很委屈
昨天,7个姐弟中最小的阿华,到法庭比6个姐姐早了半个小时。
被告席上,面对六个姐姐,55岁的阿华一直垂着脑袋。
几个姐姐说:“为了照顾爸妈,阿琴一家三口,还蜗居在24平方米的房子里,拒绝别人请她工作的机会,悉心照顾爸妈。
“没有三妹细心服侍,我爸妈恐怕也不会如此高寿!”
“对于遗嘱,我们都没有意见,都愿意遵照爸妈生前的意愿,将房子给三妹妹。
“阿华跳起来不干了,他说‘按照农村的风俗,家产都是由儿子继承的,你们嫁出去的女儿,怎么能回来分父母的遗产呢?
“更可气的是,他竟然把自来水表和电表拆了,让老宅从此断水断电。
“我们几个姐姐没办法,几次到村里调解不成,只好和这个弟弟打官司,要求确认父母双亲的两份遗嘱都有效。”
轮到弟弟阿华说话了,他低着头,声音很小:“我没有不抚养爸妈!我是儿子,房子没我的份,这不合理。我也很委屈!”
五姐妹放弃了继承权
把房子让给了三妹
法院当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法官认为,关于7姐弟老母亲的代书遗嘱:继承法第17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阿忠是老母亲的亲兄弟,虽然农村里由“娘舅”主持分家比较常见,但是依据继承法10条规定:娘舅属于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人是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所以老母亲的代书遗嘱的两个见证人之一的阿忠不符合作为见证人的法定条件,该代书遗嘱见证人只有阿强一个,不符形式要件。
关于7姐弟老父亲的录音遗嘱:继承法第17条之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老父亲临终前的录音遗嘱只有阿忠一个见证人,不符合录音遗嘱形式要件。虽然原告方提出阿宝为该录音遗嘱的另一个见证人,但是阿宝在出庭作证时,明确表示老父亲的录音是阿忠让自己保管的,录音当时并未在场,所以只能认定只有一个见证人在场。
法官判决:两份遗嘱都无效,该案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房子规划成十份。
尽心照顾父母的阿琴得四份,其他六姐弟各得一份。
宣判后,6个姐妹交头接耳商量了一阵子,最后,大姐阿衡告诉法官:“我们都情愿放弃自己的这一份,全部给老三吧!”
法院最终结案:大宅子的十分之九产权归阿琴所有,阿华得一份。
六姐妹的信
法官说:“审案前,六姐妹分别写了一封信给我,谈家事,谈亲情,很让我感叹!”
大姐阿衡:
父母进入老年后,体弱多病,平日看病照顾十有九成是我们女儿负责,有几年一年当中要住两次院,在世时据粗略估计达十二三次,住院照顾全靠三妹,即使住在儿子家,三妹常常早晚去照看。
小妹阿菊:
三姐阿琴退休十年有余,她把退休后的大部分时间与精力花在了父母的照料上,连同丈夫一起一心一意照顾父母,他们夫妇没有像其他退休后的人那样悠闲自在地生活,也没有时间精力照顾自己的孩子,连儿子结婚装修房子,也无暇顾及。
两个年迈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还经常生病去医院。三姐总是跑东跑西,住院照顾,虽有我们几个姊妹相帮,但还是以三妹为主,父母大小便失禁,洗洗刷刷,一个人承担照顾两老人的重担,难度可想而知,父母常有便秘,她用手慢慢去挖出,有谁做过这样的事?!真是难能可贵啊!
父母的遗嘱就是对她这些年付出的肯定和奖励,房产理应由她得!
二姐姐阿凤:
妹妹阿琴十余年来,主动全身心地照顾服侍父母,众所周知。父母到哪里,她就到哪里服侍照顾。特别是父母在外受气,阿琴义无反顾,勇于承担,不推诿,无怨气,始终是不离不弃。有人不理解,问她:“这又是何苦呢?”她说:“假如父母只有一个女儿,自己不是也要照顾吗,不能因为子女多,反而互相推脱,不管他们咋办?!”
俗话说“男怕脚肿,女怕头肿”,我们的父母多年来经常出现这种状况,由于妹妹阿琴精心照料,合理用药,父母的水肿一次一次消退,他们的生命也随之一年又一年的延续,分别以98岁和93岁离世,父母双双如此高寿,这全是小妹的功劳。
三妹每天不落地给父母翻身、擦身,母亲年纪大了,有时候排便不畅,也是小妹用手指一点点抠出来。
这么些年,她付出了太多,失去了太多……
人家叫她去工作,她都因为要更好地照顾父母,而放弃了。
(有删节)据都市快报 程潇龙 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