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上午,省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认真传达学习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云龙主持会议。他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深刻认识把握“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坚持立足检察职能,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把党代会确定的今后5年的工作目标与主要任务切实体现和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去。6月13日,省检察院还为此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通知》。
会议认为,要深入贯彻全省检察机关服务“十二五”规划实施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服务“四大国家战略”、“四大建设”等重大举措,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化检察环节社会管理创新。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以及自身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惩治与预防环境领域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深入推进环保公益诉讼、民事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工作。充分发挥检察环节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惩治和预防科技教育文化领域职务犯罪、推动和谐司法以及检察环节促进社会诚信与道德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促进文化强省建设。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入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检察机关自身发展提供动力。
据悉,省检察院机关党委和各市县检察院将采取举办学习班、培训班、报告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掀起学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热潮。在此基础上,省检察院还将制定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意见,明确检察机关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服务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同时,把学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作为年中即将召开的全省市院检察长会议的一项重要任务,进行专门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