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8日讯
随着去年5月1日醉驾入刑出台,代驾火了,酒风变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成了绝大多数开车人的口头禅,在一年多时间里,宁波的酒驾和醉驾数量同比分别下降70.7%和73.6%。
然而,开车的注意了,骑电瓶车的人却置若罔闻,酒后或醉驾电瓶车而发生的事故屡见不鲜。
前天晚上11点50分,就有人酒醉驾驶电瓶车,撞上了一辆正在开动的铲车后而一命呜呼。
醉驾电瓶车撞上铲车丢了性命
前天,开铲车的石师傅接到一单生意——运送一根电线杆。
电线杆长约5米,运送时必须将它横放在铲车的铲子上,考虑到这样开铲车上路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石师傅决定深夜再出马。
到了深夜,路上车少人少,石师傅沿通途路往宁波方向,开着铲车去运电线杆。
在离殡仪馆路口不到100米的地方,旁边突然骑上来一辆电瓶车,“砰”地一声撞在电线杆的右侧。
电瓶车应声而倒,骑车人当时就昏迷不醒了,后经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
骑车的人姓张,安徽人,今年才33岁,当晚在和老乡一起喝酒后,骑电瓶车回他的暂住地,当晚经医院检测,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87mg/100ml,已经属于醉驾。
也有人醉驾撞成了“植物人”
昨天下午,记者在鄞州交警大队盛垫中队翻了下处警记录,发现因醉驾电瓶车而发生的事故还真多,撞墙的、撞电线杆的、摔倒的基本每天要处警好几起,最令人唏嘘的是还有人因此成了植物人。
周先生是公司的业务骨干,就是有一不良嗜好—喜欢喝酒,可以说逢酒必醉。
他有个坏习惯,喜欢在喝完酒后跨上电瓶车风驰电掣一番,朋友曾几次三番将他拦截下来,可在6月11日晚上,他故伎重演时出事了。
当晚,周先生与一帮朋友聚会,非要喝到酒醉。
酒毕,他骑上电瓶车摇摇晃晃往回奔,由于车速过快,加上冷风一吹,他更是方向不明,一头撞在路边电线杆上,当场昏迷不醒。
经医生诊断为头颅器械性永久损伤,至今昏迷不醒,成了一个“植物人”。
交警一天竟救助了三名醉驾者
在本月初,盛垫交警中队在不到七个小时的时间里,救助了三名醉驾电瓶车人员。
当天下午2点48分,在329国道逸夫中学门口,有辆电瓶车倒地,骑车的人也倒在马路上。
接警后,交警将伤者送往鄞州第二人民医院,经血液检测,骑车人李先生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78mg/100ml,属于醉驾。
当晚9点11分,盛垫中队又接到报警,在329国道五乡镇有位骑电瓶车的人倒地,满脸是血。
在将伤者送到宁波李惠利医院,又是一个醉驾,酒精含量为212mg/100ml。
半小时后,又有报警称有人将电瓶车扔在路上,自己趴在旁边睡着了。在被叫醒后,他还酒话连篇,交警只得通过他随身所带的手机与其家属取得联系,待家属赶到现场,交警才离开。
处罚力度太小
“现在醉驾电瓶车不好管啊。”盛垫交警中队杨警官说,每天晚上在辖区巡逻,在路边的宵夜摊、大排档,都能看到冰镇啤酒放在桌子上,三五成群的市民在酒桌上划拳聊天,而旁边总是错落停着不少电瓶车。
更让交警头疼的是,夏天不像冬天那般寒冷,喝了酒的人,绝大多数还是选择继续开电瓶车回家。
“按照目前的相关法律法规,醉驾非机动车者将被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然而,这样的力度真的是微乎其微。”杨警官说,自己真心希望酒驾、醉驾电瓶车的处罚力度能够“狠”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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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超标电瓶车被判刑
每天都以电瓶车作为代步工具的河南人张某怎么也没想到,一次酒后骑行电瓶车引发的交通意外,却让自己成了温州平阳县首个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原来,经有关权威部门鉴定,张某所驾驶的电瓶车各项标准已超过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属于机动车范畴。
去年6月21日,平阳县法院判决张某犯危险驾驶罪,拘役3个月,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