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他的党费缴纳标准,1万元相当于75年的党费,他把下辈子的党费都交了。”6月30日,嘉兴市中级法院的青年法官代表慕名来到桐乡法院已故老法官凌金生的家中,看望凌老的遗孀。当得知凌老在去世前,专门嘱托老伴帮他交纳最后一次党费时,所有人都肃然起敬。
凌金生,195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进入桐乡法院工作,1995年退休。期间,曾经担任过石门法庭庭长等职。
今年2月8日,凌老因病去世。去世后,他的老伴黄南华来到法院,为他交了1万元的党费。黄大妈说,这是老伴在患病期间托付给她的遗愿:“他说自己身体不行了,今后不能再为党、为人民做什么事了,自己是老党员,就最后再交一次党费吧。当时跟我说好,交1万块钱,他走后让我一定要交给组织。”
凌老的同事夏基础与他同事多年。在他的记忆中,凌老一生节俭。在当年的石门法庭,凳子、桌子甚至洗脸用的脸盆,都被凌老亲手修补过很多次,从未换新的。出去开会、旅游,他也从来不舍得给自己添置什么新物件。
更让同事们记忆深刻的是,上个世纪80年代,各机关单位都是用煤球烧水的,从煤球上掉下来的小煤渣,一般人直接扫掉了,但凌老会把它们收集起来,再用木棍把这些小煤渣敲成粉,泡成煤浆,晒干做成煤球继续用。
“凌老的‘抠门’,其实是一种节俭。他对人却很大方。”桐乡法院副院长范惠清至今还记得,当年他刚从学校毕业参加工作,由于单位里没有食堂,凌老经常把他带到自己家去吃饭。在当时,多一个人吃饭就多一份负担,但凌老从不计较。
桐乡法院政治处的谭李芳是凌老最后一笔党费的接手者。她说,老人家里的经济条件并不好,大女儿之前下岗了,现在在一家私企打工,小女婿所在企业效益也不好,一大家子人都不宽裕。“我们都知道,这1万元钱,是老人生前省吃俭用存下来的。”说到这里,谭大姐难过地低下了头。
嘉兴中院团支部书记沈宏宇表示,此次走访,让青年法官们深受教育。“凌老一生清廉、一生简朴,自始至终都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是我们青年法官学习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