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祖安,男,1954年10月出生,1993年3月入党,长兴县雉城街道马巾巷社区党员。先后被评为省优秀消费维权义工,湖州市道德模范。
他16年如一日,坚持照顾身边的孤寡、残疾老人。10年来,坚持为清洁工、巡特警以及三轮车夫、搬运工人、过往路人等提供休息桌椅和免费茶水,每年开支茶叶和水费两千多元。作为社区调解“老娘舅”,他认真履行职责,调解邻里纠纷,每年参与社区公益活动超过一千小时。
2010年,他被长兴县创建办、文明办聘为长兴县精神文明建设督导团南区组长,两年多来他带领全体队员深入大街小巷,了解民情民意,检查安全隐患,劝导和纠正不文明行为,向市民宣传党和政府政策,劝阻盲目上访,消除卫生死角,督促有关服务行业和职能部门转变工作作风。累计向县创建办和有关部门提出和反映200多条建议和问题,大部分都得到有关部门重视和整改。2011年他所在的文明督导团集体荣获湖州市第三届道德模范团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