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茂华,男,1954年11月出生,197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嘉兴市工商局秀洲分局新城工商所干部。
先锋承诺:作为一名党员,我的责任和使命永远不能退
闪光言行:1987年他从部队转业到基层工商所从事工商管理工作,曾先后担任市场管理员、副所长、所长等职,现为嘉兴市工商局秀洲分局新城工商所干部。先后两次被嘉兴市人民政府评为“南湖百杰”,五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六次被区公商分局评为先进工作者。
2001年他从所长岗位退下来后,并没有因为职位变动而降低要求,始终以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岗位虽然退下来了,但作为一名党员,我的责任和使命永远不能退。”刚从所长位置退下来的他毅然要求到新成立的新城工商所工作。面对干部人手少、监管任务重的情况,他不仅没有摆老资格,还任劳任怨,不管刮风下雨都坚持和其他同志一起到市场、企业进行检查。之后,由于所里人手少,他又被调整到经检办案岗位,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应,他很快就成了所里经济检查工作的主力之一,全年完成立案查处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创下了新城所成立以来经济检查工作成果之最。他本人也因为出色的表现被秀洲工商分局授予“维权能手”荣誉称号。
一次在接到一个举报电话后,由于所里的公车全部外出,为及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他开着摩托车冒雨前往,当解决好问题后天色已晚,加上雨天路滑,乡间道路泥泞,不慎将三根肋骨摔断,在医院足足躺了一个多月,但没有半句怨言。他的事迹被《嘉兴日报》报道后,他还谦虚地说:“这些都是我们工商干部应该做的。”
作为一名工商所的干部,他深入走访群众,带头服务。新城所地处秀洲新区,辖区总人口中有80%都是失土农民。为切实解决失土农民就业难问题,他先后组织参与辖区内18家规模经营公司参加区里的下岗、失土农民再就业活动,共招收失土农民95名。在企业年检时,他主动征询企业是否需要职工,需要什么工种的职工,并将收集的信息反馈给秀洲新区、工业园区区管委会,根据他提供的信息,管委会先后组织100多名失土农民培训,掌握相关技能。
工商系统工作这么多年,他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时刻不忘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带头遵纪守法,坚决不办人情案。在开展巡查或维权工作中,坚决不吃拿卡要,坚决不以权谋私。他信念弥坚,一心为民,展示了一名责任高于荣誉的党员良好形象,赢得了辖区群众和企业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