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3日讯
6月20日,何女士在永康市九铃西路1007号的车行订购了一辆价值45万元的宝马车,并当场交了2000元订金。车行告诉何女士,车子要过几天到4S店去提,并叫她回家等电话通知。
过了4天,车行打来电话,叫何女士自己去南京提车。以为对方是在开玩笑,何女士没有在意。第二天,何女士的老公证实了这个消息。
一想到自己要放下手头的这么多事情远赴南京,何女士又惊又气,“我之前交订金的时候他们怎么不说要我自己去南京提啊,太不现实了。”
车行让客户自己去提车,这样的行为,是否合理?
记者致电该车行一位周姓经理,对方以无权回答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浙江一剑律师事务所的郑布英律师认为,根据交易习惯,一般都是哪里交的订金就在哪里提车,除非有另外的条款或者约定,特别声明由车主自己到哪里提车的。就何女士这事来看,显然是车行的不对了。
宝马授权经销商金华骏宝行的销售经理陆朱波也说:“这种事情很少见,就算出现也都是汽车的2级经销商才会这样做,4S店绝对不会有,再说按理宝马车是不能跨区卖的。”
6月29日,何女士只好去永康别的店里买车,但她交付的2000元订金还没着落。
经过12315中心和永康市消保委的积极协调处理,车行负责人承认工作上存在过错,双方约定今天见面,商议这2000元订金的处置情况。
永康市象珠镇何女士:我在当地车行订了一辆宝马车,交了2000元订金,结果几天后车行叫我自己去南京提车。我还以为对方是在开玩笑,不可能需要去这么远的地方吧,永康本地就有一个宝马4S店。可是他们说,如果我不去提车,后果自负,2000元的订金也不会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