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8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
天热了,喝酒开车的朋友又多起来。据统计,杭州市上城区法院,今年已经审理了91起醉驾案,其中发生在3月以前还不足10起,而最近三个月则有80多起。
上城法院刑庭的法官说,这些案件中,有几起看上去特别无辜,但法律无情,请大家千万别存侥幸心理。
朋友义气换来拘役一月
杭州人陶老板,39岁。
今年7月8日凌晨,陶老板和三个朋友在近江海鲜大排档吃宵夜,陶喝了一瓶雪花啤酒。凌晨1点左右,众人结束宵夜散去。
陶和朋友陈某打车到吴山广场地下停车场取车。陈开着卡宴越野车回萧山,陶坐在车上。到了中河高架涌金立交上口时,前面车子排起长队。
两人发觉是交警在查酒驾,陶说:“你喝得多,换我来开吧。我只喝了一瓶啤酒,应该不会有问题。”陈于是跟陶换了个位置,可是这一幕被交警看到了。
两人被拦下,陶的酒精含量达1.18 mg/ml,抽血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7mg/ml。
近日,陶被定为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而陈被另案处理。
一瓶啤酒的代价是官帽被摘
张先生,43岁,一家银行支行行长。
今年6月20日傍晚6点,张先生和朋友在澳门豆捞吃晚饭,喝了1瓶多一点的喜力啤酒。8点多吃完晚饭,大家继续坐着聊天,直到凌晨1点半左右才散。
张觉得过了这么久,这么点啤酒应该没关系,于是,开车回家。经中河高架涌金立交上口时,遇交警被查到醉驾。
张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因为这个我被停职了。一直以来我都谨小慎微,没想到一瓶啤酒改变了我的人生!”张追悔莫及。
人情难却也换来一月拘役
43岁的周先生,河南商城人。1997年来桐庐县做水泥工,一双儿女留在老家上学。今年4月6日傍晚6点多,周和朋友在桐庐县城一家饭店吃饭,2瓶千岛湖啤酒下肚。
8点多,席毕,周开车带着妻子回住处休息了。
刚睡下,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是女儿的老师打来的:“我们在杭州游玩,能不能去天目山路接下我们4人?明天顺带带我们到桐庐玩下。”
周想反正过了这么久,酒精早散了,便和妻子马上开车到杭州。不熟悉路况,到半夜11点多,周沿着中河高架到复兴立交北口下口,遇上交警查处酒驾。经检验,周血液中酒精含量为0.89mg/ml,已达醉酒驾驶的标准。周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