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苍南县龙港镇象中村,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几乎每天都有人在村里的偏僻处搭设简易工棚,并且总在一两天内拆除,随后拆了又建。
警方调查发现,这竟是一个组织严密的“流动赌场”,涉案人员达50余人,“带头大哥”竟是该村的村委会主任。
7月16日,苍南县检察院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对李某等13人批准逮捕,涉案村主任刑拘在逃。
村主任“入股”赌场
李某,35岁,苍南人。李某好赌,2011年春节输掉了20万元。他发现,参与赌博的人十有八九都是输的,唯有开设赌场的人只赚不赔。于是,他也打算开个赌场。
2011年4月,李某在苍南县龙港镇象中村开起了赌场,但一人难成气候。当年6月,李某邀请村中较有“名望”的吴甲和王某入伙,按总数10股划分,李某占4股,吴甲和王某各占3股。
为什么选择此二人入股?李某看中的正是他们的“势力”。吴甲和王某都是80后,也喜欢赌博,而且都曾因吸毒被强制戒毒。其中,吴甲因贩毒、非法持有枪支两次被判刑,王某因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二进宫”。这两人手下都有数名“小弟”,在村里少有人敢招惹他们。两人的加入,带来了很多赌客,使得赌场迅速壮大,生意很快好了起来。
2012年初,象中村村主任吴乙见李某等人的赌场经营得不错,提出要入股赌场。平日,吴甲和王某等人都对吴乙以“大哥”相称,不敢不听他的话。考虑到赌场若得到吴乙的“关照”,肯定能更加“安全”,三股东便答应让吴乙加入。最后,吴乙占了赌场的一半股份,而且他只参与分红,不参与实际经营。
临时工棚里的“流动赌场”
为了增强赌场的隐蔽性,该团伙利用搭设的临时工棚作为“流动赌场”。他们雇了专人搭建临时工棚,一般搭设在地点偏僻、交通不便利的地方,而且基本一天换一个地方。赌场每天开设早、中、晚3场,具体时间也不固定。
那么,地点和时间都不固定,赌客怎么找上门来?对此,专门负责召集赌客的李某有一个巧妙的办法。他制作了一张通讯录,记录了每个赌客的联系方式,每天都会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他们赌场的新址及开场时间,并要求大家严格保密。
该团伙还要求手下人员“少说话、多办事”。为了更有效地“护赌”,他们购买了不少器械,如砍刀、仿真手枪等,防止有人在赌场闹事。为防止警方“卧底”,他们拒绝生面孔进入赌场。而且,通往赌场的每个路口,都安排了望风人员,并为他们配备了对讲机。
不仅如此,他们还把抵御“风险”的关口“前移”,针对警方的抓赌行动设计了一套严密的策略———他们安排专门人员监视当地警方的出警车,一旦有“风吹草动”,就向赌场发出通知。这一招相当灵验,导致当地警方开展的多次抓赌行动扑空。
赌场经营有“方”
“安保”到位了,赌场的经营效益也要跟上。无论是应对外部“竞争”,还是提升内部利润,该团伙都有办法。
为了打压周边其他赌场,该团伙派人前去充当“卧底”,以赌客的身份不断制造事端,扰乱其他赌场的经营。他们还会使出一招“杀手锏”———打110举报其他赌场。几次三番后,赌客们纷纷“投奔”李某等人开的赌场。
放高利贷,则是赌场提高自身利润的有效手段。除了股东自己放高利贷,他们还允许几个“小弟”在赌场放贷。因为如果放贷少,赌客输光了钱便会走人,而高利贷能使赌场资金高速流通,稳住人气,增加赌场收入。
人高马大的四川人杨某,放弃了原先的保安工作,经赌场允许,成为一名放贷人。他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放贷,平均每1万元每天能拿200元利息,先后牟利20万元。杨某说,赌场还对放贷人提出了严格要求,如追要高利贷欠款时不能使用暴力手段,而要用“冷暴力”。“比如跟踪赌客,到对方家里让他管吃管住,直到他心烦,或者打电话恐吓一下,这就是‘冷暴力’。”
据李某交代,赌场每天抽来的“头薪”收入就有几千元。这些“头薪”都先装在专门的“头薪箱”里,每天赌博结束后,李某等人除去给搭棚、护场、望风人员的“工资”,再将剩余的钱按照各自所占股份分配。初步查明,该团伙开设赌场抽得“头薪”约有200万元。
5月13日,经过缜密侦查和周密部署,苍南警方终于摧毁了这一开设赌场的团伙。村主任吴乙闻风而逃。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