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中心、医患纠纷调委会、劳资纠纷调委会、律师工作室、公证工作室、社区矫正报到处……7月23日,记者走进海宁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只见一个个法律服务窗口整齐划一,几位市民正在窗口前向工作人员咨询各种法律问题。
“民众不用一个一个地方跑,在这里就能体验到窗口化、菜单式、一站式的法律服务。”海宁市司法局局长金中一介绍,中心自从2010年建立以来,深受市民欢迎。
“像这样的县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目前全省已建立88个,覆盖面达97.8%。2009年至今年6月底,各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万余件,直接调处矛盾纠纷近9万件。”昨天,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座谈会在海宁举行,省司法厅厅长赵光君公布了这样一组数据。
赵光君强调,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发挥,必须依靠有效的工作阵地和平台,而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正是一个有效平台。因此,各地要坚持把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县级司法行政工作的“龙头”来抓,按照“前店后厂”的模式,将中心选址在临街落地、交通便利地段,配齐办公设施,统一形象标识,并通过设置残疾人通道、配置服务导引触摸屏、放置便民服务小册子等方式,努力营造温馨、周到的服务环境。同时,按照“内部职能融合”原则,整合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集成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职能要素,在统一的平台上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
除了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部门还搭建了多个基层工作新阵地、新平台,如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行业法律援助站、直属司法所、新媒体法制宣传阵地、社区矫正信息平台等,不断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向社会管理末端延伸。
此外,全省司法行政部门还进一步丰富了基层工作新机制、新载体,拓宽了服务空间,创新了服务方式。全省积极构建化解多元化矛盾纠纷新机制、基层法律服务新机制,以及针对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教育、管理、帮扶”新机制,同时积极创设学法用法新载体和法律服务企业新载体。针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全省加强和改进县级司法行政工作,把握规律,转变观念,推进基层司法行政职能的全面履行。
会议指出,今后全省司法行政部门将围绕“保障制度化、装备现代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科学化、队伍专业化”目标,继续深化“固本强基”工程,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水平。同时,要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履行司法行政机关维护稳定的工作职责,着力创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