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平安浙江网 > 各地动态 正文
18岁姑娘洗澡被偷拍 偷拍者被发现后不逃反讥讽

   浙江在线07月31日讯 18岁的姑娘王玲,性格原本活泼开朗,可这几天,她变得沉默寡言,心情糟透了。

  “那个男人,实在太恶心了。”昨天,说起自己洗浴时遭偷拍的经历,王姑娘仍惊魂未定。最让人害怕的是,那个男人被发现后逃走了。她担心,万一那些照片流到网上,那将是一场噩梦。

  王玲在东阳市区工作,租住在吴宁街道。由于是老房子,整幢房子几个租客共用一个卫生间和浴室,位于1楼。

  几天前的一个晚上,由于加班,直到晚上11点左右,王玲才到浴室洗澡。

  本来,她心情还挺好的,洗澡时一直哼着歌。

  当她洗完澡,准备擦干头发穿衣服时,突然看到隔着浴室的窗帘,有亮光在一闪一闪。仔细一看,是一部手机,正对着一丝不挂的自己拍来拍去。

  意识到被偷拍了,王玲尖叫起来。

  此时,她才发现原来浴室的窗户没有关,只是拉着窗帘。窗户离地面有1.5米左右,浴室外,是条小马路,马路对面,是另一幢房子。站在窗户外,稍微扒开窗帘,室内便一览无余。

  王玲下意识地抱着身子蹲下来,没想到,窗外那个男人非但不逃,还出言讥讽。

  “都拍下来了,你还遮什么?”窗外那人说,普通话里有很浓的东阳口音。

  羞愤难当的王玲冲过去,关上窗户,没想到对方又将窗户打开,继续用手机拍照。

  王玲穿上衣服,冲到浴室外,那个男人已经逃走了。

  王玲报警,但警方称,因线索有限,想抓到那个偷拍的人,实在困难。

  民警说,偷拍是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偷拍者既违反了社会公德,还要承担法律后果。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如果使用专业设备偷拍,情节严重的可能触犯刑法。本报通讯员朱一红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我要注册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相关稿件
特别策划 更多...
浙江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
·皮革制胶囊,治病还是致病?
·【特别策划】老酸奶再陷添加剂风波
·嘉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冯志礼访谈
·浙江在线联合省高院直播知识产权庭审案例
·“平安浙江”建设新闻发布会 现场直播
平安时评 更多...
·闯黄灯,游走在法律边缘的危险之举
·钱江晚报:别让子弹乱飞
·钱江晚报:烂尾楼的账,轧得平么
·青年时报:“换马甲”换不出机场费正当性
·钱江晚报:山寨救护车 哪来的生存空间
·钱江晚报:到底是什么让法官“眼花了”
平安发布 更多...
·5月15日起浙江省高速公路按实际行驶路径里程收费
·杭州:运河闸弄口段恶性杀人抛尸案 警方悬赏协查
·早晚高峰还车难 杭州再划出18个公共自行车储车点
·杭州警方征集运河命案破案线索最高奖励5万元
·杭州交警集中常态整治违法停车 更人性更实际
合作媒体  
主要成员单位网站  
廉政在线 浙江组织工作网
浙江文明网 浙江法院网
浙江检察网 省发改委
省经信委 省教育厅
省民宗委 省公安厅
省民政厅 省司法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国土资源厅 浙江省建设信息港
浙江交通网 浙江农业信息网
浙江林业网 浙江卫生网
省安监局 省环保厅
浙江统计信息网 省工商局
省海洋与渔业局 省质监局
省粮食局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共青团 省妇联
省公安边防总队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