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乐清法院审理了一起组织卖淫案。让人惊愕的是,4个被告人居然都是90后小伙子,而他们组织去卖淫的是自己的女友。
乐清法院一审判决:四被告人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10年6个月不等,处罚金7000到8000元不等。
4个男人夜里被抓
2011年9月22日夜里,乐清市北白象镇琯头村,几个男人和几个女人一番鬼鬼祟祟的低语后,两名男子开着轿车离去,另两名男子驾驶摩托车跟在后面。
他们来到一家银行,轿车上的两名男子取钱后交给骑摩托车的两个男的。就在这时,民警出现,4个男人被“请”走了。
原来这4个男人中两个是来找“小姐”的嫖客,另两个则是组织卖淫的,是替“小姐”们来收钱的。
骑摩托车去收钱的两名男子都是贵州人,和他们一起组织卖淫的还有另外两个老乡,都是90后。被抓后,他们交代,“我们几个商量好一起租了一个出租房让女孩子接客。如果客人不给钱或者闹事,我们几个男的一起出面解决。女孩子接客时,我们在附近帮忙望风。如果她们包夜被客人带走了,我们就骑摩托车接她们,赚过来的钱我们按比例分成。”
为了找客源,他们制作了名片分发给骑三轮车的人,让他们拉生意介绍客人,每介绍一个客人给10元提成。
从2011年七八月份开始到案发,他们一共组织了6个女孩子卖淫,次数达200次以上。而让人诧异的是,这6个女孩子中,有4个就是他们自己的女朋友。
弟弟带女友加入哥哥的卖淫队伍
在4个被告人中,有两人是亲兄弟。王小荣,刚满20岁,贵州省凤冈县人,原本在广东一带做厨师。因哥哥王荣在乐清,闲暇时王小荣会到乐清找哥哥玩。
2011年七八月间,王小荣在网上认识了女友小梦。1个月后,他就带小梦到乐清投奔哥哥。看到别的女孩子在卖淫,王小荣和小梦也开始参与卖淫。他自己帮忙印发名片,招揽生意,小梦则开始接客。
哥哥王荣是这起组织卖淫案的主要分子。他当时带着女朋友阿莲,2011年七八月间,他与老乡安国、陈建等商量好一起在乐清租房让女友接客。阿莲跟他分手后,他很快又找新女友加入。
2011年9月,公安机关接到群众的举报,开始留意该团伙。2011年9月22日晚,四人在和嫖客交易时被民警抓获。
他曾是三好学生
19岁的安国是这起组织卖淫案中年龄最小的一个被告人,也是贵州省凤冈县人,初中文化。
2011年5月,安国认识了女朋友秀秀。后来,他又认识了带着女孩子卖淫的陈建,于是跟着也做起了卖淫的生意。他帮忙发了3次招揽生意的名片,女朋友秀秀也像其他女孩子一样接客。
后来,因为卖淫所得分成有分歧,安国和王荣吵了一架后,带着秀秀离开了。安国说,秀秀每天接客五六次,共赚了1万元左右,都被他与秀秀一起花掉了。
为了儿子能得到减轻处罚,安国的父母向法庭提供了安国念过的初中、村寨组长和亲戚朋友所开的证明,证明都说安某曾经是一个遵纪守法,表现优秀的好孩子,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理。学校的证明写道:“安国在校表现良好,是老师和同学心目中的好学生,还曾被评为三好学生。”
安国的母亲说,儿子从小就听话乖巧,讨人喜欢,亲戚邻居都很喜欢他。
同时,这位母亲又万分自责地说:“都怪我们不好,我和他爸爸都没什么文化,家里经济条件又差,虽然他读书不错,但上了初中我们就没再让他念书了。所以他思想上不好,都是我们造成的,都怪我们。”
安国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