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绍兴8月15日讯(记者 戚珊珊) 2010年3月,绍兴人李利群把自己在上虞的印花辅料纺织厂搬到了绍兴县平水镇的平水新村物业园区。
“因为这里租金便宜,环境又好。”两年后,站在园区1千平米厂房的门口,李利群对当初的搬迁选择显得相当得意,“这里1年的租金,每平米要比以前老厂便宜30块钱。”
这个占地约50亩的物业园区,被田园和丘陵环绕,看起来普普通通,事实上有着里程碑的意义。
2006年,为了解决绍兴南部山区经济薄弱村的增收问题,在县、镇两级党委、政府的扶持下,平水、王坛、稽东3个山区镇的24个经济薄弱村联合在平水镇开发建设了绍兴市首个村级异地联建物业园区。去年,物业出租总收入201万元,平均每村增收8.4万元。
后进村不再靠“输血”
第一眼望去,平水新城物业园区属于江浙一带农村很常见的大型建筑风格,方正规整,而外墙上明黄与淡灰相间的颜色,又透着一股活泼劲。
李利群说,像他这样只有10几个工人规模的纺织厂,在物业园区1年能够节约下来的租金成本也不好说,实足觉得赚到了。
不仅仅入驻园区的企业老板受益,对平水镇这些后进村来说,异地集中建设村级物业成了村级集体经济的“源头活水”。
曾经,绍兴通过结对帮扶和资金补助来解决村级经费运转问题,但这种做法只是单向的“输血”,仍然无法实现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随后,思路转变,绍兴县率先找到了建设村级物业园区的路子。在区位优势相对较好的平水镇梅园村,山区经济薄弱村集中统一建设了村级物业。建设资金的筹措,按照县里补一点、平水新城和三镇贴一点、各村筹一点的方式解决。
事实证明,发展村级物业经济真正培值了农村“造血”能力。目前,所有物业都已出租,经济薄弱村的经常性收入也随着物业租金收入而上涨。最高的村每年收入12万元,最低的也有5万元左右,保障了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绍兴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于2009年制定出台了《关于创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发展集体经济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特别是在发展物业经济方面腾出更多的政策空间,鼓励先行先试。
记者了解到,近3年来,绍兴市投用的村级物业经营项目资金达7.68亿元,平均每年为村集体稳定增收6300万元,物业经营收入对村级集体经济的贡献率达23%。
农村集体“三资”阳光化运行
村级财富来之不易,当村里有了钱以后,这钱究竟要怎么花,怎么管?
距离平水镇不远的兰亭镇,正在通过加强村级“三资”(“资产”、“资金”、“资源”)的管理,试图解决这个基层组织建设中面临的新问题。
近年来,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内容发生了新变化,资产、资源的租赁和开发利用已成为集体经济主要来源和群众关注的热点,一些地方因“三资”家底不清、管理不善影响了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也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
从2009年上半年起,绍兴市在绍兴县兰亭镇、袍江新区斗门镇等地试点,探索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2年多来,已基本实现了绍兴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阳光化运行。
为了规范管理流程,绍兴县出台了“三资”管理相关制度,建立征询、预算、听证等12步操作流程,从源头上防止村级不规范经济行为的发生。
走进兰亭镇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农民就可以查询到“三资”台账和经审核后的各项“三资”收支及变动事项,包括有关资产资源实物照片、经济合同、原始凭证及招投标相关文件的扫描件。
绍兴市在原有农村财务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基地上,开发建设了市、县、乡、镇、村四级联网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阳光化运作。目前,绍兴县、越城区全部行政村和上虞、诸暨等地部分中心村安装了电子触摸屏公开系统。
日益健全的机制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供坚强保障。以兰亭镇为例,去年全镇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了2650.4万元,比上年增长了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