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工作。近日,台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平安办主任翁于挺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今年,台州市坚持把大调解工作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作为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一件大实事,作为新时期化解矛盾纠纷最重要的方式和最有效的格局,全面构建“纵向四级、横向五联”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全力化解社会矛盾。
翁于挺表示,坚持调解全程化,着力将大调解工作贯穿矛盾化解、执法办案全过程。台州始终坚持边排查边化解的工作原则,定期组织排查社会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第一时间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集中力量进行调解,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去年,全市共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2667件,成功率达到99.5%,没有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坚持“调解也是执法,调解也是办案”的理念,对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城市管理、治安管理、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社会服务管理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严格按照“谁执法,谁调解”、“谁管理,谁调解”的要求,及时妥善予以化解。特别是要求在诉讼过程中,认真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调解中,台州市充分发挥县级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的平台作用。“目前,全市9个县(市、区)均建立了县级社会矛盾调处中心,重点调处辖区内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跨乡镇、跨部门的矛盾纠纷,确保了重大矛盾纠纷不出县(市、区)。”翁于挺说。
在村居(社区)层面,他们坚持把基层组织、综治工作站、党代表工作室以及驻村干部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能有机结合起来,使村居(社区)一级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得到大大提高。目前,台州市共有村居(社区)调委会5317个。
当前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较多,台州市整合资源,建立高效联动的大调解工作运行机制。比如,市政府出台了《台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暂行办法》,市县两级均建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规范开展调解和理赔工作,促进了医患关系的和谐。目前,全市建有10家医调会,去年共成功调处医疗纠纷473件,涉及金额2204万元。
翁于挺还介绍了台州市检调联动机制建设。台州市检察机关将调解工作作为办理民行申诉案件的必经程序,建立以涉法民生诉求和解、检察环节刑事和解、民事申诉息诉和解为重点的民事行政案件检调联动机制,使执法办案过程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过程。去年,全市共调解息诉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00多件。
另外,台州市还通过落实政策与经费、配备专职调解员等措施,着力为大调解工作提供坚强有力、全面到位的工作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