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即将开始,昨天,省政府召开全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电视电话会议,制定了《浙江省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各地立即启动,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因地制宜制定方案,多形式、多渠道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方案要求细致到校车的收费、行驶路线,包括行驶路线的路况勘查等。
纳入平安综治考核
据了解,至2011年底,全省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6543所,在校学生652.6万人,学生接送车近9300辆。近5年来,学生交通事故起数和由此引起的非正常死亡人数逐年下降。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学生交通安全保障机制尚未建立、运力不足、校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由此导致校车违法违规现象依然不少,尤其是居住在农村和近郊的学生上下学的安全问题令人担忧。去年甘肃、江苏等地接连发生的重大校车事故也给我省敲响了警钟。
《办法》提出,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国率先建立起责任明确、制度健全、管理严格、运营有序的学生交通安全保障体系,基本解决我省义务教育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
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涉及部门很多,为此,省政府成立了全省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领导小组,教育、公安、财政、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统一领导和组织全省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的实施。同时,将学生交通安全保障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平安综治考核,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
运行模式不“一刀切”
根据教育部门估算,全省有接送车服务需求的学生和幼儿在100万人左右。要全部满足这些学生的接送需求,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组织难度极大。为此,省里提出了分步实施的思路,先从解决小学生上下学接送问题着手,逐步扩大安全保障范围。
实施的范围,是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不能依托公交上下学的中小学生,其中以小学生为优先解决对象。条件原则上为学校和家庭距离平原3公里以上,山区2公里以上。
而且,各地情况各有不同,因此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模式。根据要求,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由当地政府落实制定本区域内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保障方案,方案要充分考虑地区之间的差异以及现有运行模式的效果,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用适合当地的形式和途径,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
校车费用共同分担
校车从哪里来?《办法》提出,具备通车条件的,鼓励依托公共交通解决,即通过延伸公交线路或增设公交站点等方式,由公交公司或专业运输公司承担学生上下学接送任务。公交不能覆盖的地区,当地政府应提供校车服务。另外,校车服务可以由学校配备校车实现,也可由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体经营者提供。
校车的费用由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合理分担。政府主要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方式,对提供学生交通安全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支持,乘车学生应当缴纳适当的交通费,所在学校,尤其是民办学校,应当承担部分运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