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生明,廉生威。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和基石,廉洁执法是司法公正的支点和核心。党委政法委在深入推进政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中肩负重要使命。近日,丽水市委副秘书长、政法委副书记、平安办主任王顺发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深入推进政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既是政法委的职责所在,也是人民群众的愿望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丽水市委政法委立足职能、履行职能,坚持一手抓干警教育管理、一手抓执法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政法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执法活动的满意度。
丽水市把教育培训摆在首位,不断加强政法干警公正廉洁执法的思想和能力建设。加大执法岗位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广大政法干警、尤其是一线人员把握运用法律政策、群众工作、信息化实践应用、突发事件处置、舆论引导能力,切实解决说不过、追不上、打不赢、判不明和案结事不了的问题。
“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是党委政法委的一项基本职能,也是深入推进政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的一个抓手。”王顺发介绍,丽水市干部协管工作起步较早,1996年就出台了《关于政法委协助管理、监督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对政法委协管干部的范围、方式、程序等作出规定,尤其是进一步加大了协管政法机关中层正职干部工作力度,并逐步建立完善了政法队伍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定期分析政法队伍现状。丽水各地也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青田县委政法委任免政法部门中层正职干部实行全委会“票决制”,松阳县委政法委以县委办公室名义对政法部门中层正职干部协管工作出台了意见,作出了规范。丽水市委书记卢子跃曾专门作出指示,强调选拔任用政法领导干部,要听取政法委的意见,由政法委作前置把关。可以说,政法委履行干部协管职能,上级有精神、文件有规定、领导有要求。
实践证明,丽水市通过深入推进政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社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取得了积极成效,连续6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平安市”,成为全省3个获得“六连冠”的设区市之一。2010年-2011年连续两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据省统计局抽样调查,2011年,丽水市人民群众平安建设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为85%、47.5%和98.4%,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6.1%、6.7%和2.32%。
王顺发指出,下一步,丽水市将积极探索加强对县(市、区)委政法委协管干部和市直政法系统中层正职干部考核管理的新办法、新途径,积极介入和参与政法系统市管干部、市管后备干部情况分析,以增强干部协管工作主动性。落实“三书两报告”制度,继续牵头做好市直政法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通过切实加强干部协管工作,深入推进政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