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信力就是人民法院通过司法活动建立起来的公共信用,是广大群众对人民法院整个司法活动所具有的信心和心理认同感。司法实践中,基层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受到了严重的挑战,当事人不信任、质疑司法公信的现象比较突出。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指出的那样:“当前,部分群众对司法的不信任感正在逐渐泛化成普遍社会心理,这是一种极其可怕的现象。”所以,进一步抓好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是当前急需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基层法院如何才能提升司法公信力?我想应该在以下四个方面狠下工夫:
基层法院提升司法公信力,要按照最高法院关于“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的要求,大力开展审判作风专项整顿工作,规范司法行为。要在基层法院认真学习贯彻《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和《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把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体现在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司法行为上,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大力开展院领导包案“大接访、大下访、大回访”和“听民声、走百姓家、送服务”等活动,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满意作为第一责任,广泛征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扎实开展审务督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基层法院提升司法公信力,要以提高法官素质为目标,加强职业法官公信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必须依托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公正廉洁为民的法官队伍。要狠抓法官学习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多渠道满足法官“充电”需求,不断提升广大法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用忠诚守住政治底线。要狠抓院内各项制度和最高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等的执行力度,真正使制度发挥出规范法官行为、维护法院各项工作秩序的重要作用,形成遵守和执行制度人人平等,违反制度处理一视同仁的良好局面,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提高干警遵守制度的自觉性。要加强党组织建设,按照基层党组织建设年的目标要求,继续抓好基层法院“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党组织建设工作样板工程,提高“堡垒”的战斗力、凝聚力,充分发挥“队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用信念守住思想底线。要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努力增强队伍清正廉洁意识,教育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维护好法院良好形象,用荣誉守住法纪底线。要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公信建设和履职建设,全面加强监督管理、用权力监督制约司法行为,确保公正廉洁司法,确保司法在阳光下运行,用道德守住公正底线。
基层法院提升司法公信力,要抓好审判质量提升。要按照王胜俊院长提出的人民法官一定要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办案、心系人民、服务群众、规范行为、廉洁自律”的要求,根据最高法院《2012年“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员岗位大培训中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的通知》的部署安排,继续把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作为提升审判质量和司法能力的重要抓手,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差什么学什么,干什么练什么”的原则,通过组织庭审观摩、案件质量评查、开展优秀裁判文书制作比赛等活动,培养法官认真负责之风,要求法官真正把执法办案作为沉甸甸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认认真真审理好执行好每一起案件,开好每一个庭,写好每一份判决书,履行好法官应尽的职责。
基层法院提升司法公信力,要狠抓保持队伍先进性、纯洁性教育。要按照中央和最高法院的要求,努力抓好队伍先进性、纯洁性教育,特别是加强党员干警的党性教育,努力保持法院队伍思想纯洁、作风纯洁、组织纯洁,永葆队伍纯洁的政治本色。
(作者:李映宏——云南省腾冲县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