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趟跟团欧洲游,行李却被落在国内没运出,游客怒向航空公司索赔,航空公司却说要赔就按行李的重量来算。最近,这起航空行李纠纷经温州鹿城工商部门调解,游客获得了令他满意的赔偿。
今年6月27日,温州的南先生随旅游团到欧洲三国13日游。当天,南先生搭乘国内一家航空公司航班,从温州出发,经上海浦东机场转机到达意大利米兰机场。
可是到达米兰机场后,南先生却没提到行李箱。行李箱内存放着衣服、旅游鞋、帽子、剃须刀等日常用品,他很着急。
南先生请随团导游帮忙沟通,这才知道,他的行李箱还在上海,没有随机到达。于是,导游帮助南先生在航空公司米兰航站做了行李报失登记,并留下了详细联系方式。
本以为很快就能拿到行李,可直到旅行结束,南先生都没等来那个行李箱。只穿着T恤、短裤、拖鞋的他,差点就这样去登阿尔卑斯山少女峰。还是导游为他买了长裤,并将自己的一件外套借给南先生暂用,他才勉强结束了行程。
7月8日,南先生结束了这次令他终身难忘的痛苦旅程。回国后,南先生还是没问到行李的消息,便向航空公司投诉。直到7月30日,他都没有得到对方回复,便拨打12315向温州工商部门求助。
投诉当天,南先生接到了航空公司打来的电话。对方称将按照航空公司最高标准限额赔偿600美元及300元人民币的生活补助费。
这让南先生难以接受,因为毕竟自己丢失的行李价值在6000元左右,而300元的生活补助费仅相当于欧洲景区4碗方便面的价格。
8月16日上午,温州鹿城工商分局南浦工商所约航空公司与南先生进行调解。南先生要求航空公司赔偿行李损失、生活补助、精神损失等,共计1万元。航空公司则表示,他们对行李丢失的赔偿标准每千克30美元(或等值货币),南先生的行李重量只有12公斤,他们已经按照普通舱位最高标准23公斤进行计算,愿意赔偿600美元。
工商调解人员认为,行李丢失在航空公司的运输环节,相关损失应由航空公司承担,且赔偿不应按重量来计算,而应实际损失为准。经调解,8月24日,航空公司一次性赔偿南先生600美元、300元人民币及价值3000元人民币的机票代用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