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9月5日在牡丹江市召开的全省法院文化建设推进会上了解到,黑龙江法院将以打造龙江法院特色文化为切入点,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大法官专题研讨班和全国法院文化建设推进会精神,在深化上下工夫,在结合中谋推进,在“三个提升”上求实效,全面提高全省法院文化建设工作水平。
据悉,黑龙江法院将突出四个方面的工作重点,深化法院文化建设。以发挥精神文化引领作用为重点,深化价值观教育;以提升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为重点,深化行为文化建设;以着实法院文化建设的落脚点为重点,深化执法办案要务;以拓展法院文化建设的载体为重点,深化文化阵地建设。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黑龙江法院坚持运用本土文化,培植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深化法院思想、道德、行为、廉政、制度、环境文化六项建设,打造设施、网络、刊物、活动四个阵地,达到有院训、有网站、有“文化长廊”等“八有”标准,并纳入对各中级法院主要工作目标考评,深入开展了法院文化创建活动,文化建设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2010年以来,有4家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有3批45家法院被黑龙江高院命名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目前,省高院正与宣传部联合制定《关于加强全省法院思想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全省法院文化建设评比办法及标准》,进一步指导推进法院文化建设。
会上,省高院命名了第三批“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或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牡丹江中院、伊春中院和鸡西市鸡冠区法院、鹤岗市东山区法院介绍了经验。(记者唐凤伟段春山通讯员郑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