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江山市虎山街道何家山村前年完工的道路硬化工程,因为在工程质量、工程变更、工程延误造成材料涨价等问题上发生分歧,施工方和村里多次协商不成。日前,经过村务监督两级会审,会审人员与施工方一起商讨哪些钱该付、哪些钱要扣,事情得到圆满解决,村民满意,施工方也高兴。
江山市推行的村务监督两级会审制度,是指在实施村务监督时,由乡镇(街道)、行政村分级对村务监督事项进行集体会审,通过两级集中审议、定期评议、专项建议等措施,帮助解决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正确履职,增强村务监督实效。
虎山街道荷塘村今年给每位村干部发放了3500元家属慰问费。村务监督委员会认为,这笔钱发得不规范。这个问题被提交到街道纪工委每月组织的村监会主任例会,进行两级会审。会上,有人提出村干部工作辛苦而工资低,家属付出不少,发一点慰问费可以理解。但大部分人认为,按规定村干部领取工资后不能再发放补贴,家属不能领取酬劳。两级会审后形成统一意见:慰问费全部退回,并以此为例,以后各村都不允许给村干部发放类似费用。
“村监会有效发挥作用后,反映村干部廉洁问题的信访件明显减少。2008年我们收到62个信访件,2011年减少到7件,今年才4件。”清湖镇纪委书记张江清举了这样一组数据。
为提升村务监督工作水平,江山市还推出村务监督巡察工作制度,由镇纪委抽调各村村监会主任及相关业务干部,组成村务巡察组,定期对每个行政村的村务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工程建设项目等进行交叉监督。本村村监会不便监督、监督不到位的事项,由巡察组中其他村监会主任和镇干部提出意见,进行整改。
今年7月,坛石镇巡察组发现有4个村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费用达1万元。巡察组及时向镇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后,镇里要求各村严格非生产性开支,禁止大额广告费、赞助费等支出。截至目前,江山全市已开展交叉监督280多次,发现并纠正村务监督不到位等问题157个。
去年以来,江山市通过扎实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审核农村集体资金3.2亿元,发现不合格票据1055张,拒付不合理开支71.7万元;参与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626项,监督资金9604万元,发现问题8个,实际节省资金755万元;参与资产资源处置监督171项,为农村集体增加收入10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