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1日讯
记者日前从市委组织部、市委两新工委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推进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与工作全覆盖,我市已于本月正式启动新社会组织党建全覆盖“集中攻坚月”行动,力争通过一个月的集中攻坚,到9月底前实现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两个100%全覆盖。
今年以来,我市继续大力推进两新组织党建覆盖,在全市非公企业基本实现党的组织与工作100%全覆盖的同时,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也得到了明显提升。截至目前,全市1744家新社会组织中,有742家建立党组织,组建率达到42.11%。
根据“集中攻坚月”行动安排,到9月底前,我市从业人员50人以上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和拥有80家以上会员单位且有一定数量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会团体,将100%建立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中有3名以上党员的新社会组织,将力争100%单独建立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中有个别党员包括流动党员的新社会组织,将100%纳入联合党组织;有条件的商会都将建立党组织;此外,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新社会组织,都将有1名上级派驻的专(兼)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或指定一个基层党支部联系指导。
在组建方式上,将根据新社会组织实际情况,灵活采取单独组建、行业统建、单位领建、区域合建、挂靠组建、派员帮建等多种方式进行组建。根据行动安排,除抓好单独组建外,对业务相近、归口统一、数量较多的新社会组织,可依托业务主管单位建立行业协会及党组织,统一归口组建和管理;对专业性较强、规模较小,与业务主管单位联系较紧密且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纳入业务主管单位机关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在有条件的街区和楼宇,可以建立街区或楼宇联合党组织,把所在新社会组织纳入联合组建;对专业性不强、规模较小、分布较散的,实行属地管理,挂靠所在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规模较大、工作规范,但党员人数不足3名或没有党员的,可以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并将指导员组织关系迁入新社会组织,采取单独或联合方式建立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