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品牌被网络卖家仿冒,如何维权?网络卖家低价竞争,怎么解决?网店合伙人自立门户恶意竞争,如何应对?日益发达的网购在带来利润的同时,也给企业和经营者带来各种焦虑。随着公证业务介入电子商务领域,网络维权的道路又多了一条。
网络维权公证保全
不久前,一家服装企业的负责人张经理找到杭州国立公证处,要求对网络在线交易过程进行保全。这家企业经过多年投资和努力,培育出了颇受市场欢迎的品牌,还成为驰名商标。然而,最近企业发现仿冒自家品牌的服装正在网络上热销,对品牌声誉造成了恶劣影响。
在公证员的见证下,张经理登录网络购物平台,搜索品牌关键词,按照销量排行、信誉排行,点击进入几家销量大、信誉度高的店铺。这些店铺里陈列了大量该品牌的当季服装,价格低廉,还盗用了该品牌的模特照片,产品展示相当精美。公证员对这些页面全部进行了网页保全,这是维权的第一步。
“这件衣服是正品吗?”随后,张经理用网络聊天工具向卖家咨询。大多数卖家信誓旦旦地回答“正品保证”,也有卖家很“诚恳”地说明是“仿货”。之后,双方达成交易。在这个过程中,公证员用专业的屏幕录像程序记录下了每一个步骤,这段视频就是对在线交易过程的保全。
三天后,网购物品均快递到货。公证员和张经理一起到快递网点取货,并核对网页上的物流信息、订单号,形成了网购物品接收过程公证。事实证明,这次网购的大多数服装均为该品牌的仿冒品。“一系列的保全公证,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接下来,我打算向法院起诉这些网络卖家。”张经理表示。
即便网络销售的是正品,也有企业为了维护经营秩序而向公证处求助。杭州国立公证处国内业务四科科长徐小蔚就接手过这样一起案子。有家化妆品企业接到不少经销商投诉,称发现网上销售的产品价格远低于商场实体店,怀疑是部分经销商为了扩大销售额低价供货,扰乱了产品的正常经营。为了稳定市场价格秩序,企业决定追究这些经销商的违约责任,于是采取了在线购买等证据保全方式,并通过追查产品信息找到了低价销售的经销商,及时制止了一场经营危机。
“网络上销售的商品,存在不少侵犯知识产权或低价竞争的行为,权利人要维权的话,通过公证固定相关证据是常规程序。”徐小蔚说。
网店分家公证见证
顾女士与朋友阿英合伙经营一家服装网店,生意一直不错。因为忙于工作,顾女士只是出资,网店由阿英负责打理。今年年初,两人发生矛盾,阿英愤然离开,自立门户,开了一家同样的网店。
此后,顾女士的网店生意直线下降。她还发现,阿英的店铺主页上有许多误导性的公告,称“原来的网店已经倒闭,本店才是正宗品牌”。她认为这是恶意竞争和诋毁,于是向公证处申请网页保全,同时以买家身份向阿英进行网络咨询,固定各种言论信息证据。她表示,要用法律手段维护网店声誉。
如今,像顾女士这样合伙经营网店的方式越来越普遍,尤其是当网店做大做强后,面临各种利益分配、分红、转让等问题,很容易出现纠纷。“比如有的网店实际控制人长时间拒绝给其他合伙人分配利润,合伙人为主张权利,要求保全店铺的所有销售记录,以确认应当获得的利润数额;有的合伙人或竞争对手之间会发生相互诋毁和攻击,形成不正当竞争。此时,公证就成了最重要的取证方式。”
徐小蔚说,已经有一些法律意识较强的卖家意识到这个问题,在合伙经营、拆分股权、转让过程中或商誉受到侵害时,主动要求公证机构介入,为今后良好的经营秩序做好铺垫。
公证成了合同凭证
随着电子商务的影响力越来越广泛,如今连超市、商场都开设了电子结算系统,每个供货商都有自己的登录账号,供货清单与结算内容在系统上一目了然。不过,由于超市、商场的结算环节往往滞后,很多供货商会担心超市修改系统财务数据。
王老板是一家大型超市的食品供货商,货品通常都是半年结算一次。因为食品是易耗品,超市进货、补货、退货频繁,书面单据管理又比较混乱,在结算时经常出现争议。“你怎么知道超市有没有篡改电子数据?”王老板每次都很郁闷。
最近,王老板在同行的建议下学会一招:利用公证做供货凭证。于是,他每个月都会向公证处提出申请,要求对自己在超市电子结算系统内的账户信息进行保全。这招确实好使,发生纠纷时,这些公证书就成了他最好的凭证。
除此之外,据了解,目前很多对外贸易普遍采取电子方式,从合同谈判、订立合同到合同履行,整个过程甚至没有一份纸质文件,全部由电子邮件的方式完成。在产生诉讼纠纷时,当事人向公证机构申请对往来的电子邮件进行保全,并结合不同的案件性质,进行一系列的证据固定,于是一纸公证书就充当了一份合同的角色。
“电子商务领域将成为公证发挥能量的全新舞台。”杭州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副处长严超表示,公证机构作为合法、权威的“公正第三方”介入电子商务领域,证明交易者的真实身份、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证明交易各方对商务内容、事实的确认,证明电子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将在维护电子商务交易的真实、信用和安全上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