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科级干部被控在14年中受贿143万余元,个人实得113万余元。这就是曾任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管委会主任助理、长水街道党工委书记、嘉兴国际商务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的正科级干部姚琪。
昨天,姚琪受贿案在嘉兴秀洲区法院开庭审理。嘉兴各镇、街道分管城建工作的领导、区级机关各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旁听了庭审。
被控14年间收受22人行贿
姚琪,现年47岁。他先后在两个街道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担任领导职务,分管相关工作或全面负责工作。
检察院用14页起诉书一一罗列了姚琪的受贿情况:在1998年到2012年期间,姚琪非法收受徐某某、张某某、王某某等22人所送的财物80多笔,总共价值为143万余元,其个人实得113万余元。
这其中,姚琪收受多个人所送财物次数在5次以上,有几人甚至多达12次、13次之多。
今年四五月份,得知纪委和检察机关正在查处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人员腐败问题后,姚琪退还了15万元现金以及其他一些财物。案发后,姚琪家属代为退赃85万元,相关人员退出赃款17万元。另外,姚琪藏匿在他处的现金11万余元以及部分日元、美元、港币等财物也已上缴。
受贿财物琳琅满目
据检察院起诉,姚琪非法收受的财物可谓琳琅满目,除了现金,还有名表、代价券、购物卡、“奥运会金银鸟巢”工艺品、酒店贵宾消费卡等(如图)。
姚琪收受的名表有3块。检察院起诉称,姚琪利用职务之便为嘉兴小虎子车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吴呈某及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吴春某在其企业购买土地和经营过程中谋利,在2000年到2012年间,先后7次收受吴呈某和吴春某所送的财物,其中有一对价值港币82000余元的卡地亚男女对表。这对表后来已退还给吴春某。
此外,姚琪还为另一名老板张某某谋利,并12次收受张某某的财物。其中2008年7月,姚在张某某的公司收受了一块价值38400港币的欧米茄女表。
姚琪收受的财物中,最特别的是一个工艺品———“奥运会金银鸟巢”,价值人民币24500元。那是嘉兴某包装工业公司的老总所送的。
庭审中对多笔受贿表示异议
姚琪曾拥有律师资格,在昨天的庭审中,他积极为自己辩护,并聘请了辩护律师。对检察院指控他的5笔受贿事实,他表示有异议。
检察院指控,姚琪曾伙同时任塘汇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的邱某和嘉兴商业银行塘汇支行副行长戴某(均另案处理),为原嘉兴商业银行塘汇支行信贷员屠某在买地过程中谋利。2006年底,姚、邱、戴等3人共同受贿45万元,姚个人分得15万元。这是姚琪受贿中数额较大的一笔。
对此,姚琪辩称这笔不是共同受贿,“我收15万没错,但不是和他们共同受贿的”。
此外,姚琪还提出收受徐某10万、莫某3万人民币以及吴春某96万日元不是受贿。
关于这96万日元,姚称,他儿子认了吴春某为干爹,两家结为了干亲。吴春某送的日元是给他儿子的,当时他儿子正要出国留学。姚觉得这属于“正常的亲属行为”。
对于姚琪及其辩护人的辩解,公诉人一一进行了反驳。
公诉人建议,对姚琪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到13年6个月。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