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7日讯
9月21日,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将涉嫌串通投标罪的应某等54名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至此,这个系列串标案件侦查终结。这伙犯罪嫌疑人在多个水利项目招标中采用串通投标的方式,虽然获取了一定利益,但最终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将自己送上了审判席。
一个举报电话牵出串标大案
今年5月底,正在开展经济案件“破案会战”的黄岩公安分局接到一个群众的举报电话,称台州某水利工程公司法人代表王某等人涉嫌串通投标。
分局对此高度重视,首先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开展了外围调查。根据举报人反映的情况,民警们发现,在2011年11月公开招标的台州市长潭灌区配套项目9标、10标、11标三个标段的投标过程中,有三家公司中标,其中一家为台州本地的水利工程公司,另外两家为外地公司,而三家公司的中标价与上限价非常接近。在众多公司参加投标的情况下,出现这种情况,凭着丰富的办案经验,民警们判断这个工程存在串标情况。进一步侦查后,警方发现,三家中标公司都是一个叫应某的包工头在实际承包施工,其中,中标公司之一的台州某水利工程公司法人代表王某与其关系密切,有结伙进行串通投标的嫌疑。
警方决定从这一项目入手调查,6月6日,警方采取突然行动,将应某和王某传唤到公安机关。与此同时,对台州某水利工程公司依法开展搜查,掌握了一批可靠的证据。
由于警方事先侦察到位,掌握了充足的证据材料,在审查中,应某和王某很快对涉嫌串标一事供认不讳。
包工头打起了串通投标的主意
包工头应某是路桥人,长期从事水利工程承包建设,挂靠于台州某水利工程公司。2011年10月,他得知位于黄岩区的台州长潭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即将招标,工程总金额比较大,他觉得这是一块“肥肉”,决定将这个工程拿到手。应某和台州市某水利工程公司的董事长王某商议,为了利益,王某答应帮应某操作串通投标事宜,当然,应某也承诺会给王某一笔可观的好处费。
随后,他们千方百计地搞到了报名参加投标的30多家公司名单,为了拉拢这些公司,应某准备用金钱把其他参加投标的公司全部“摆平”,将原本应该公开、公正进行的投标变为由其独家控制。为此,他定下标准:参投的公司如放弃投标,他付给好处费4万元;不放弃投标,由他指定投标价,如果未中标,付给好处费5万元;如果中标,必须确保由应某实际承包施工,应某付给中标单位相应的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