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27日讯 目前,我省的食品安全是否令人放心?各职能部门监管是否到位?
在昨天的省人大常委会上,副省长郑继伟代表省政府报告了我省食品安全“一法两规”的执行情况。总体来说,我省食品安全形势“基本可控、稳定向好”。但在人大检查过程中,仍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依然存在。
一些地方反映工业化生产的豆芽菜、水发产品、熟食卤味等存在监管部门扯皮现象,个别县市甚至流传着“小小豆芽菜没人管”的说法,相关部门“踢皮球”的现象仍屡见不鲜。
豆芽菜出炉要花6天,多个步骤
为什么个别县市会出现“小小豆芽菜没人管”的尴尬?还得先了解一下豆芽菜的出炉过程。
优质豆芽菜的生产流程还是比较复杂的,豆芽生产厂家要经过6天时间、多个步骤,才能将豆芽变成人们熟知的豆芽菜。
首先,要经过清洗,将黄芽豆或者绿芽豆在浸泡箱内泡一段时间,然后用清洗机除去上面的泥土等杂质,随后进行消毒处理,并再次清洗。
清洗消毒后的芽豆要放到不锈钢材质的豆芽孵化筒内孵化,孵化室温度要控制在21℃至25℃之间。包括要与外界隔离,使用纯净水定时喷淋。经过5天的孵化,豆子才会长出豆芽。
在孵化过程中,还要将豆芽倒入去皮机内“脱皮”,用流水线淘汰不合格的豆芽。
此时的豆芽虽然已经成型,但温度还很高,不仅影响口感,还会加速腐烂。所以,豆芽要运送到恒温冷库内存放4个小时,以抑制豆芽的根须继续生长,提升豆芽的爽脆和清香度。最后,才是装车出库。
豆芽菜谁都能管,但谁都不愿管
在豆芽菜的工业化生产过程中,万一出现了问题,该由哪个部门监管?
在人大执法检查组检查过程中,个别县市听到了“豆芽菜没人管”的说法,部门监管出现扯皮现象。
质监部门说:“豆芽菜应认定为初级农产品,应归农业主管部门监管。只要在生产过程中,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就能够顺利进入流通领域,接下来就归工商部门管了。”
农业部门说:“按照国家规定,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动物、植物、微生物初级产品是初级农产品,由我们监管,而豆芽菜不是初级农产品,不是出自农田,是初级农产品的加工品,不属于我们的监管范围。”
工商部门说:”对食品生产领域的监管,该由质监部门负责,不应该由我们负责。”
就这样,一根小小的豆芽菜,看似和这三个部门都有关系,每个部门都能管,但却谁都不愿趟浑水,互相推诿扯皮,造成在实际管理中,出现了“不归我管”的尴尬局面。一旦出现了食品安全问题,最终受苦的还是老百姓。
三顶“大盖帽”为何管不了一根豆芽菜
为什么对付一根小小的豆芽菜,多个监管部门竟会互相扯皮?
关键原因还是目前采取的多头监管和分段监管的模式,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监管边界不清、监管重复和空白并存等问题。
在分段监管体制下,由于食品业态的多样性、复杂性,往往容易出现“有利争着管,无利都不管”的局面。有些部门本来可以管,但却因怕惹麻烦、承担责任等因素,不愿意“插手”,而是用“不归我管”来敷衍大众。
同时,在检查中发现,部门地区监管力量明显不足,越到一线,越是缺经费、缺人员,难以应对繁重的监管任务。如湖州市全市负责生产、流通的专职监管人员分别只有14人和22人,而市、县区都没有设立专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配备专职的监管人员。
检测技术相对落后,无法很好地为相关部门的行政执法提供技术支撑。有的地方反映依靠当地现有设备和技术,无法鉴别出“地沟油”,连葡萄酒是不是真的用葡萄做的也无法检出来。
而在基层餐饮环节,抽检品种、抽检覆盖率还远没达到规定要求,行政监督难以得到技术监督的有力支撑。丽水市近三年来各县(市区)在流通领域的监管抽查经费为126.85万元,平均每个县每年仅4.23万元,其中个别县地方政府没有安排专项经费。
由此导致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成本大大降低,惩治力度不足以起到震慑和遏制违法犯罪的作用,违法成本远低于违法所得,客观上成为违法犯罪的诱导因数之一。
县级以上政府须统一负责,实现无缝监管
如何破解分段监管的后遗症?省人大教科文卫办公室负责人认为,我省目前实施的分段监管体制,如果遇到分段监管体系中管理职责不明的情况,我省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建立健全行政监管、生产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也就是说,对当地的食品安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总责,由政府来指定具体由那个部门来负起监管责任。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政府主导下,彻底厘清监管范畴和责任边界,从而减少部门之间、环节之间管理的交叉、重复与空白,逐步实现商品安全全过程、全方位的无缝监管。
对于食品安全的把关,最关键的还是要明确监管主体。这样就可以从生产加工到流通,最后到百姓的餐桌,进行全方位的细化管理。或者指定相关准入门槛,而目前普遍存在的几家部门联合检查食品安全的形式,实践证明并不能彻底根除顽疾,要想真正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还是要确定监管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