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9日讯
昨天,在宁波市政府“十年看变化”系列新闻发布会上,宁波市纪委常委、秘书长金波通报:近三年来,宁波“三公”经费保持零增长。
近十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3812件(次),立案8712件,处分党员干部8579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6人,县处级干部298人,移送司法机关919人。
近三年,“三公”经费保持零增长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以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金波介绍了宁波市纪委在“三公”消费管理上的一系列具体举措。
比如对公务用车方面的问题,市级机关公车改革已基本完成,接下来将认真落实公车改革的各项制度,规范执法、执勤用车和市属国有企业用车配备,进一步节约财政资金,减少公车使用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对公务接待问题,按照即将执行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公务卡结算制,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实行公务接待限额管理。具体将根据各单位前三年接待实际情况,确定各单位当年年度招待费总额,实行量化指标控制。同时,要求各单位定期将公务接待费在单位内部通报。
近十年处分党员干部8579人
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金波还通报,2007年以来,全市“581”、“981”廉政账户共收缴款3300多万元;全市“96178”效能投诉中心,共受理群众有效投诉11000多件,办结率达97%;共有3500多人(次)受到效能责任追究。
近十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3812件(次),立案8712件,处分党员干部8579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6人,县处级干部298人,移送司法机关919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90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