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09日讯
记者昨天从宁波公运集团获悉,受油价上调影响,从10月11日起,宁波汽车南站、客运中心站共44条客运线路开始执行新的票价。新票价上调幅度为1~2元,其中杭州、上海、舟山等线路不上调。
根据宁波市有关“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的文件规定,以宁波市0#柴油最高零售价格5.12元/升为基数,每升柴油价格累计上调达到0.50元及其倍数,并持续一个月时,可以加收燃油附加费0.005元/人·公里及其相应倍数,依此类推。反之,燃油附加费相应减收。受9月11日国内燃油价格上涨影响,为适当弥补柴油涨价给运输企业造成的成本增加,且保持“同线同价”的票价执行原则,从10月11日起,宁波市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由此前执行的0.015元/人·公里上调至0.020元/人·公里。
汽车南站始发的有18条市际班线上调票价,如宁波到嘉兴由72元调整为73元,宁波到湖州由97元调整为99元。客运中心站有26条市际、省际始发班线上调,如宁波到苏州由117元调整到118元,宁波到扬州由157元调整到159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