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在扎实推进新市镇权力运行“七事阳光”工程中,注重结合镇(街道)实际情况,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绩效管理和评估考核等环节,确保新市镇权力运行“七事阳光”工程工作收到实效。
一、按照“一镇一品”,分片落实职责。在适应新市镇权限扩大、权力调控要求提高的新形势基础上,该市结合各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经过精心慎重选择,将“阳光工程、阳光拆迁、阳光财务、阳光服务、阳光决策、阳光信访、阳光用人”等分别落实到8个镇(街道),召开镇(街道)纪委书记会议,专题部署镇街道开展“七事阳光”推进工作,要求镇(街道)结合自身发展条件,积极创新,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七事阳光”运作机制,确保权力运行取得实效。如新埭镇制定了新市镇阳光服务工作量化评估标准,通过邀请村民代表评议等形式,对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针对发现的薄弱环节,主动查漏补缺,抓好服务阳光。当湖街道以规范村镇建设领域权力运行为核心,针对村镇建设领域岗位的特殊性,以厘清职权、规范程序、公开运行、强化监督为重点,探索建立项目立项、招投标、现场管理、资金拨付相互分离及前后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扎实推动阳光工程。
二、运用三种监督,分级督促指导。由该市纪委七位常委带班,到各镇(街道)指导并督促抓好“七事阳光”工作开展。一是运用参与式监督,结合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基层的有关制度,组织纪委常委定期下所联系的镇(街道),指导镇(街道)纪委在党委领导下实施同级监督,参与“七事阳光”决策全过程,在参与中发挥监督职能。同时利用周工作例会制度,每位常委交流汇报各自指导工作开展情况。二是运用社会化监督,镇(街道)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基层群众和企业代表、村(社区)干部等对决策实施情况进行流程监督,积极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监督,全面检查评估“七事阳光”工作实效,不断进行修正提效、纠偏完善。如新仓镇建立特邀监督员队伍,聘请了200名老干部、老党员和基层群众作为特邀监督员,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不定期向镇纪委转递事项登记表的形式,加强对“七事阳光”工作的社会监督。三是运用档案式监督,要求镇(街道)党委对“四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如实记录涉及人、财、事等重大事项的议决过程,形成《党委会议纪要》与《党委会议记录》。如曹桥街道在抓好阳光决策的过程中,街道党委会中的形成的《会议纪要》,专门行文下发,并向街道有关部门和基层党组织通报,全面接受监督。
三、做到三个结合,分类抓好运行。一是结合党务公开工作,将“七事阳光”作为重点,大力促进决策、执行、落实等方面的公开力度,通过公开栏公示、会议通报、代表视察、网站公布等措施,及时将重大事项的决策、重要问题的决定和重点工作的推进、实施及结果通过网站平台、手机短信等方式向社会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半年来,全市镇(街道)结合“七事阳光”开展的开展,已利用各自网站平台及发送相关短信,公开本镇(街道)“四重一大”决策及执行情况内容500余条。二是结合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对“七事阳光”权力运行中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进行细化,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逐项落实防控措施。截至目前,8个镇(街道)共厘清党委权力数135项,厘清政府权力数509项,排查风险点529个、制定防控措施616条,编制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图196份。三是结合年度责任制考核检查工作,要求各镇(街道)围绕权力制衡机制建设,确定年度重点专项工作,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如独山港镇结合阳光财务工作,确定了加强财务规范化工作作为今年的责任制检查考核重点专项工作,进一步健全了内控制度,细化了机关经费使用和票据管理等办法,全面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平湖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