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7日讯
温州瑞安市著名画家施美生先生,去世前留下遗嘱,要将自己银行里上百万存款捐给瑞安红十字会和瑞安慈善总会。
然而,施先生过世后,他的3名学生作为遗嘱执行人,前往银行提取存款时,却被告知这份遗嘱未经公证,目前只能拒绝支付。
3名学生最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银行支付施美生先生名下存款132万元本金及利息。
前天,瑞安法院传来消息,这起特殊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件已被受理。
老画家生前立遗嘱:捐出百万存款
施美生,1927年9月出生,瑞安高楼人,毕业于杭州国立艺专(现为中国美术学院),师从艺术大师潘天寿和黄宾虹等。他从事中专、大学美术教学50多年,是瑞安市首届美协主席。同时,他还热心慈善,曾先后向社会各界捐资40多万元。
那么,上述事件因何而起呢?
王先生是上述3名学生之一,他说,施美生先生本有一个20来岁的儿子,但早年游泳时意外溺水身亡了,之后跟妻子也离了婚,“老师基本独自生活,这些年,一直是学生们轮流照顾他的。”
王先生说,去年5月30日,施美生先生因病住院期间,叫了律师和证明人,并召集了自己好几个学生,通过代书遗嘱的方式,立下了遗嘱。
“老师的主治医生请示医院后,还出具了一份证明,证明施美生先生是在神志清醒的状态下立遗嘱的。”王先生说。
遗嘱中写明,施美生先生将其所藏书画,分别捐献给国家、浙江、温州和瑞安博物馆,另外,他在银行的100多万元存款,除去医疗及丧葬等费用后,悉数捐给瑞安红十字会和瑞安慈善总会,并指定他的3名学生,作为遗嘱执行人提取存款。
银行称“未经公证”拒付
今年4月12日晚上,86岁的施美生先生因病医治无效与世长辞。
“处理完老师的后事,我们想替他完成遗嘱上的心愿。”王先生说,大概四五个月前,他们去银行交涉了这件事,但最终得到消息,由于上述遗嘱未经公证,目前银行方面只能拒绝支付。
“银行方面可能有规定,一定要有司法部门的证明等。”王先生说,当初他们根本不知道这样的遗嘱还要进行公证,律师也没提醒,“现在我们只好走法律程序了。”
记者采访了多家银行,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银行的规定,一般都需要遗嘱公证。
曾在银行工作的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陈一来律师表示,在写遗嘱时,有律师代书,有见证人,还有施美生本人的签名,遗嘱完全合法,银行没有理由拒付。
前天,瑞安法院受理此案。
法院介绍, 3名原告认为,施美生先生生前在神智清醒状态下委托律师代书,并在遗嘱上亲笔签名,有两名见证人及主治医生在场见证,遗嘱内容合法。另外,在立下遗嘱直至施先生辞世期间,施先生并未另立遗嘱,故遗嘱文书合法有效。原告作为遗嘱执行人,有权要求被告支付存款,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支付施美生先生名下存款132万元本金及利息。
这也是瑞安法院首例因执行遗嘱而引发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