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4日讯
昨日下午,杭州滨江区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杭州世纪联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世纪联线”)总经理李德义和法定代表人方成文有期徒刑4年和3年半,并各处罚金10万元。
同时,被告单位杭州世纪联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和上海翱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也分别被处罚金50万元。
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网上盗版行为刑事责任,这在省内是第一次,在全国也比较罕见。
这起侵犯知识产权案
五部委重点督办
2011年前,“世纪联线”因其丰富的片源与快速的更新,在全国网吧业界颇具影响力,并曾宣称产品已覆盖全国超过两万家网吧。
2010年12月31日,杭州警方对“世纪联线”总部进行突击搜查,其总经理李德义被逮捕。此前,因盗版和侵犯著作权等问题,“世纪联线”深陷官司泥潭。
对于总经理李德义及随后法定代表人方成文双双被抓,有两种说法。一是著作权官司败诉后,不配合法院执行;另一种说法是,其用户将敏感信息上传电影播放平台,引起有关部门关注。
而这也是我省唯一的被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国家版权局、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等五部委重点督办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网吧充值数据表明
总交易额为3488万元
法院查明,“世纪联线”是由方成文、李德义等人于2006年4月21日出资成立,随后收购了上海翱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翱宏公司又在杭注册成立分公司。
2006年12月至2010年12月,世纪联线、翱宏公司及翱宏杭州分公司开发了“杭州世纪联线网吧多媒体系统”后,将出资购买获得授权播放的影视节目以及公司员工利用网络下载工具在互联网上下载的、未经相关著作权人许可的电影、电视作品,均上传至“翱宏公司”设在西安的“杭州世纪联线网吧多媒体系统”服务器。
三家公司采用直销和代销方式,向全国1万余家网吧出售账号,并通过互联网向买了账号的网吧提供服务器内的影视作品,供网吧上网人员观看。三家公司共向14929家网吧出售账号;网吧充值数据表明,从2007年8月27日到2010年12月30日,总交易额为3488万余元。
经相关著作权人确认,多媒体系统服务器内的510部欧美类影视作品、536部综艺类影视作品合计1046部影视作品,未经相关著作权人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