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8日讯
绍兴县8年来坚持推行的“夏履程序”,是基层协商民主的有益探索。1月11日,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蔡奇对绍兴县的做法作出重要批示:“夏履程序是制度化的协商民主,有代表性。”
“夏履程序”是2005年起在绍兴县推行的一套村级民主管理制度。该制度规定,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如集体资产经营、村干部报酬、误工补贴、村干部公务消费补贴、重大工程招投标、财务审批等,全部按民主管理程序办。如村干部要报销一笔公务费用,再不是由主职干部签个字就完事,而是必须经过财务审批、村理财小组审核、镇会计代理站监督核算等7道程序。
夏履镇莲东村82岁的村民李志成说,村里浇筑道路、整修水库、整治环境等工作,都是按规定的程序来的。
有一次,莲东村有村民提出希望能在解放水库泄洪口处建造一个游泳池,但一部分村民认为村里不应把钱花在这里。村两委按照程序,先通过民主听证,再把议题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村民代表最后的意见是花少量的钱,因地制宜造一个简易的游泳池。“无论从问题的提出,讨论的过程,还是最后的决定,我们都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走,因此得到了大家的好评。”莲东村党支部书记柯传友感慨地说,“村里的事,一定要民主,只有事先多与老百姓商量,让老百姓参与决策,老百姓才会放心。”
据了解,以往村里要办实事,基本上由几个村干部拍脑袋作决定,干部做的与群众想的“对接”不上,容易出现“干部做煞,群众骂煞;干部苦煞,群众怨煞”的现象。“夏履程序”让基层一切事务都按民主程序办,实现村务由“少数人说了算”向“村民当家作主”转变,较好地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据了解,“夏履程序”推行8年来,绍兴县基层民主建设取得重大进步,实现了基层决策由事后监督向事前充分民主协商的转变,运作过程由封闭式向全公开的转变,村务结果由无人负责向有人负责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