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观察】2014年第016期 本期责编 沈正玺
几天前的傍晚,温州市民吴先生步行经过市区马鞍池东路时,发现有两名年轻女子从身旁飞身而过。仔细一看,原来她们正驾驶着一辆电动双轮车。这种交通工具,吴先生还是第一次见到,看上去很酷。其实这类新兴的代步工具已经在国内一些大中城市悄悄走红。“死飞”、“风火轮”、segway等等,这些新出现的代步工具纷纷走上马路。它们或者是方便快捷的,或者是个性十足的,不过它们的境地都挺尴尬——交警叔叔明确告诉你最好不要使用它们上路。
其实这种“劝说”不是没有道理。这些新潮玩意儿酷炫的外表下多少藏着些未知的隐患。我们一个个来说一说。
“死飞”
这两年红得发紫的死飞自行车是年轻人彰显个性和活力的标识。鲜艳的颜色和骑行所需要的花式技巧吸引了大批拥趸。它之所以被称为“死飞”就是因为它与传统自行车不同,后轮的齿轮与后轮直接用螺栓固定死了,一般不配刹车,骑车人可以通过反向踩脚踏板来减速,直至停车。于是,风险显而易见——面对紧急状况,骑车人未必能第一时间作出有效反应。
轮滑鞋、滑板
除了在广场上的炫技外,现在年轻人也把这两样东西当作代步工具,穿梭在行人和车流中。便捷是第一优势,但是潜在的风险就不用多说了——没有制动装置,遇到突发情况难以有效应对;没有保护措施,一旦发生意外,人极易受伤。
风火轮、平衡车(Segway )
这东西的科学叫法应该是“电动平衡车”,它的最初设计定位为“短途代步工具”。驾驶人通过身体重心的变化控制行进方向。当你开车堵在早晚高峰的滚滚车流里,窗外飘过站在风火轮上的“潮人”,你一定很羡慕。但是,不要忘了,这个东西没有任何保护措施,而它的速度虽说不快,但也不安全。身体稍稍失衡就可能对驾驶人造成伤害。特别是在车流、人流量大的地方,隐患不小。
电动滑板车
电动滑板车也是年轻人很喜欢的代步工具。它充电快,续航能力强,真的很方便带上公交、地铁。但是同风火轮一样,它缺乏足够的对驾驶人的保护,而一般电动滑板车的行驶速度也都能达到每小时30公里,风险颇高。
燃油助力车
“在《交通法》中,对电动助力车有明确规定,属于非机动车;但是对于燃油助力车却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的标准,燃油助力车应是轻便摩托车。”交警告诉记者。《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中对“轻便摩托车”的界定为:“无论采取何种驱动方式,最大车速不大于50公里/小时,若使用内燃机,其排气量不大于50毫升的两轮或三轮车辆。”按此规定,许多燃油助力车时速超出50公里,因此这种车应界定为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的范畴,既然属于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人应该到交管部门办理上户、上牌手续,驾驶者办理驾驶执照,并在助力车机动车道上行驶,违反规定也应按机动车助力车进行处罚。
在现行的《浙江省交通管理条例》中,大部分规则都以“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来界定,我们谈到的几样“交通工具”很难具体地归入哪一个门类,从而很难适用具体的法规来规定。
【结语】
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这些时尚、新颖的代步工具,也只能是“代步工具”。在有限的条件下,它们能为人们的出行提供便利,而先决条件是,驾驶人必须有足够的控制力,控制好这种出行工具,首先是对其他公共交通参与者的负责,同时也是对自身安全的负责。
另一方面,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便捷的交通方式会越来越多,我们也希望公共法律法规能更加具体地、人性化地规范新兴事物的使用,用制度去保障公共交通安全,别让尴尬变成隐患,隐患变成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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