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0月15日讯(浙江在线 见习记者 李鹏) 今年8月底,有关“浙江温岭52辆校车撂荒农村近一年沦为公厕”的消息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浙江在线记者也进行了持续关注。
今天上午,教育部网站发布消息称,媒体所报52辆“校车”并非教育部门购置的,而是由安徽驻台州商会项目负责人伪造温岭市教育局批文后购置的。警方已对“伪造温岭市教育局批文一事进行立案侦查,对相关嫌疑人实施强制措施”。目前,52辆车子已驶离温岭。
政府不同意商会却买了
今年8月底,一条消息在网上流传:“浙江温岭52辆校车撂荒农村近一年,已沦为公厕” ,此事迅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在温岭城西街道芷胜庄村的空地上,有52辆崭新的“校车”闲置了将近一年。它们是安徽驻台州商会投资约2000万元购置的,原本计划在温岭成立一家校车公司,但是但因为温岭教育部门不许可,导致这批校车在农村撂荒将近一年,甚至沦为公厕。
浙江在线记者即时跟进调查此事,发现企业运营校车是可行的,但不属于公益行为,而是商业行为。温岭当地并无校车需求,在当地教育部门没有许可的情况下,商会却匆匆买入,是导致“校车”撂荒的重要原因。
商会老板已被警方控制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针对媒体报道的温岭52辆“校车”搁置事件,日前,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责成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进行了核查,并要求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妥善处置。
经查,52辆“校车”由安徽驻台州商会项目负责人伪造温岭市教育局批文,在温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预登记和注册“温岭市惠民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后购置。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汽车租赁服务,并不具备校车服务经营资格。
同时,浙江省教育厅、温岭市委、市政府及教育局对此事高度重视,对安徽驻台州商会项目负责人伪造温岭市教育局批文一事进行立案侦查,对相关嫌疑人实施强制措施。案情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温岭警方向浙江在线记者透露,事件的两名相关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已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上下学安全。
52辆“校车”已驶离温岭
教育部网站消息称:温岭市教育局积极与周边市县联系,在温岭市没有设立校车服务公司必要的情况下,帮助商会妥善处理车辆。目前,52辆车已经全部离开温岭。
这批“校车”原所在地温岭城西街道芷胜庄村主任郑云龙向记者证实:“这批车子早就开走了,大概是9月20号左右开走的。”
有消息说这批车子被卖到了绍兴。不过,绍兴市教育局办公室杨主任告诉浙江在线记者,该市教育部门并未从温岭买过校车。
这批车子去哪儿了呢?记者多次联系安徽驻台州商会想要了解情况,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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