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明:科学发展观统领 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李金明在参加嘉兴代表团审议时指出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浙江日报杭州1月18日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全方位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这是省人大代表、省政协主席李金明今天在参加嘉兴代表团分组审议省政府“十一五”规划纲要报告时所指出的。
李金明说,吕祖善省长所作的《关于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报告》,是一个求真务实、鼓舞人心的好报告,对于推进我省“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继续走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前列,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十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环境建设也不断得到加强,生态省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我省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任务十分艰巨。
李金明指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要大力倡导环境友好理念,不断提升政府、企业和公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切实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深化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科学决策、协同协调、评估考核、长效监管、有效补偿和应急处置等机制,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体制保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加快构建我省环保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地方环保立法工作,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努力使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走上法治化的轨道。要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快实施“三大产业带”规划,积极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切实从根本上缓解生态环境压力。要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积极推广新型农业循环经济模式,大力发展效益农业、生态农业、绿色农业,加大农村公共事业投入,改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城乡协调共进。
来源: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记者 苏晓春 马莉莉 编辑:何始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