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雪君代表的博客②:建设“法治浙江”是个亮点
链接:郑雪君代表的博客
省长吕祖善在《关于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报告》中关于“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这块内容的最后一段提出了建设“法治浙江”的口号。这是省长这次报告中诸多亮点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亮点。可以这么说,除了我们浙江,还没有哪一个省份提出过这样的口号。这说明我们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很有超前意识。
说句题外话,省长的报告还非常突出自主创新这个问题,这跟最近中央刚刚召开的科技大会精神是非常合拍的,这个会议的目标就是要把我国建设成为创新型的国家。省长的报告马上予以体现,这也说明我们的父母官很有超前意识。现在言归正传,讲讲建设“法治浙江”。
我觉得我省之所以能最早提出这个口号是跟我省各方面的工作走在前列,干在实处很有关系。这是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可以说,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因为市场经济特别讲究游戏规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法律其实就是规则,不成规矩何以成方圆。我省是市场经济最为发达的省份之一,依法治省是我们在全国继续奋勇争先,走在前列的根本保证。因此,我认为建设“法治浙江”口号的提出将对我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我还认为建设“法治浙江”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在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还存在着诸多的社会矛盾,存在着许多不稳定的因素。
在省人代会召开之前,我主持的温州晚报雪君工作室先后开展了人大代表接听民声热线和十名省人大代表联手网上征集议案和建议内容活动,收集到不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其中绝大部分是涉法投诉件。我觉得有些投诉件可以交给有关部门处理,但绝大部分投诉件需要通过法律手段去解决。
当时,有不少人说自己要在中央、省、市“两会”召开时上访,以引起领导重视。我便劝他们不要去上访,我们一定会通过合适的途径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因此,我觉得建设“法制浙江”领导者自己要带头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尽量不要在上访件上批示解决问题,应该引导百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这样做可以逐步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司法权威。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法律具有终极判定是非的功能,尊重法律,依法办事,才能避免用人治代替法治。
最后,我跟网民朋友谈谈我的希望,希望建设“法治浙江”这个口号能够变成扎扎实实的行动。建设法制社会不仅仅是政府的事,也是全社会都必须努力的一件大事,希望我们大家一起努力,为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作出积极的努力。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郑雪君 编辑:俞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