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方德根:城市道路不要经常改造
道路建设应具有前瞻性,杜绝新路竣工不久又“动手术”的情况,以防止国有资金的严重浪费。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方德根对于城市道路改造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城市道路不应铺了又挖
几年来,为了进一步改变城市面貌,并改善城市交通拥堵的状况,我省许多城市在城市道路改造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在城市道路改造问题上,也存在着一些值得研究的问题:
一是道路开挖的频率比较高。例如杭州凤起路等道路,都是建成没几年的新路,去年又被“开膛破肚”。
二是改造的周期长。道路改造,少的几个月,多的半年以上,给原本就不通畅的道路交通带来更大的压力。
三是对所改造道路的透明度不高。某一路段为什么要改造,改造的规模及投入的资金是多少,道路改造的开始和截止时间是怎么安排的。这些信息最好事先告之公众。
道路建设应具有前瞻性
鉴于以上问题,方德根提出3点建议:
1.要建立城市道路改造领导小组或权威的协调机构,统一协调负责城市道路规划和煤气、电力、自来水、通讯、排污管线的责任部门,待各方认识一致、准备充分后再统一施工,防止因某一部门事先未协调到位而影响改造的进度。
2.对新建道路在设计时要适当超前,协调好所有地上和地下设施的相关责任单位,切实杜绝新道路竣工不久又“动手术”的情况。
3.在具体道路的改造施工前,要“安民告示”。提前通知市民:什么路段要改造、为什么要改造、改造的总体方案、改造的施工单位及改造具体的起至日期,通过本地电台、电视、报纸广而告之,并在改造、施工地段的两端竖立标牌,附上文字说明。
来源: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通讯员 李立红 记者 胡丹 编辑:何始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