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8日讯(通讯员 桑珍珍 魏斌斌)昨天上午,经过多日的蹲点摸底,舟山市普陀区工商分局勾山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城管部门的配合下,一举将位于勾山街道大岭下村一偏远山头的一处非法地沟油加工窝点捣毁,现场查扣了17桶炼好的地沟油以及其他加工设施。
上午10时许,笔者随同工商、城管联合执法人员一起,乘车赶至大岭下村,并马上确定了所摸排的加工窝点。随后执法人员亮证执法,迅速对该加工窝点进行了控制。笔者在现场看到,在一处低矮的小平屋外,堆放着40多只空的柴油桶,桶边则是8个装满了泔水的橡皮桶,笔者用棍子拨了拨,一股恶臭扑面而来;小屋内有6个巨大的铁桶,桶底挖掘了烧火的坑道,上面烟熏火燎的痕迹显示它不时在工作。桶里则有说不出颜色的液体,水不像水,油不像油,上面浮着肮脏不堪的东西,发出阵阵恶臭,几欲使人作呕;用棍子一撩,一股浑黄色的液体“滴滴答答”流下来。据执法人员初步估计,这可能就是“炼”好的油,稍加过滤后装桶出售。
执法人员随即在小屋的背后发现了10多桶已经“炼”好、准备出售的“油”。经工商部门询问,该窝点业主胡某交代,他从不少饭店以30、40元每桶的价格收购来泔水,而7桶左右的泔水能“提炼”出一桶“成品油”,最终他将“成品油”以460元左右每桶的价格出售给工地,用作工业用途。但胡某无法提供相关流向凭证。
最后,执法人员在一个隐蔽的小柜子里发现了一本记事本,内有“06年12月23号,二十,8000,400”、“07年5月5号,23加6(29),(13370)”等字样,而近几年的销售情况却没有记载。勾山工商所所长张明告诉笔者,根据该部分记载的内容表明,该非法窝点甚至已“经营”了2年以上,所记载的内容应该为价格以及总金额等。如“07年5月5号,23加6(29),(13370)”等字样,应该是说在那天胡某卖出了29桶地沟油,总金额为13370元。
无独有偶,4月7日,朱家尖工商分局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朱家尖街道莲花村一养獐场附近有人非法炼制地沟油。工商执法人员立即赶往检查。据现场执法人员介绍,他们到达时,该窝点正在进行生产:近十个半米多高的大缸里满是泔脚,遍地污物,臭气熏天。现场内的一间木制小屋一侧,加工者用砖块将3只装满泔脚的铁桶支撑起来,直接在铁桶下面加热,经反复熬制后,杂物沉淀下去,油慢慢上浮,加工者再将这些油舀起再次提炼,经过不断熬制后,即可变成如食用油一般清澈的油。
据该窝点老板徐某交代,他从沈家门一些酒店收集泔水提炼成地沟油,然后销往江苏某厂作为化工原材料。然而老板却无法提供江苏某厂的进货凭证,也无法提供营业执照。执法人员当场查扣了已炼制出的6桶斤500公斤地沟油,同时对其加工经营行为予以取缔。
据工商部门执法人员介绍,由于地沟油的流向这些生产加工者无法控制,且不能排除其未直接向餐饮业销售的可能,为此工商部门目前正在着手调查,该类地沟油是否向餐馆、快餐店流通。工商部门也提醒消费者以及餐饮业经营业主,最好不要购买用简易瓶装的、无任何产品来源地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签的食用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