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房子已经造好,木已成舟
这样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
辰秀嘉园的开发商是瑞立辰秀建设有限公司。开发商在给寇先生的回函中表示:“入户门开启后可能对电梯前室候梯人员造成影响,我们也针对此事咨询了本楼盘的设计部门,设计部门表示本楼盘电梯前室尺寸满足规范规定,符合相关要求。”
记者找到了辰秀嘉园的项目负责人林经理。针对寇先生提出的问题,林经理表达了四点意见:
“首先,我们的设计是符合规范的;第二,我们是按图施工的;第三,我们的设计通过了十三个部门的审批,现在房子已经造好了,木已成舟。我们之所以这样设计,目的是为了把户型做好,提高得房率;第四,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开向电梯前室的户门均应至少为乙级防火门,并必须向外开以利于消防疏散。”
林经理表示,他们曾就此问题和设计单位沟通,“设计单位和我们的意见是一样的,设计部门说没有不符合规范的地方。”
就此,记者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找到了相关条文,该规范中,关于门的设置有下列规定:在开向疏散走道及楼梯间的门扇开足时,不应影响走道及楼梯平台的疏散宽度;
《住宅设计规范》(2003年版)中也有规定,向外开启的户门不应妨碍交通。接下来的条文中解释:本条规定外开时不应妨碍交通,一般可采用加大楼梯平台、设大小扇门、入口处设凹口等措施,以保证安全疏散。
很明显,寇家的大门设计并不符合以上条文,也没有采用加大楼梯平台,设大小扇门、在入口处设凹楼等措施。
设计单位:承认门口“局促了一点”
辰秀嘉园的设计单位是浙江工业大学建筑设计院六所,记者找到了该所所长、高级建筑师蔡工。
蔡工的说法和开发商的说法有出入:“我承认门口是局促了一点,但这样的设计也有它的优势。”
蔡工说,这样的设计是一种综合的考虑——为了提高经济适用房的得房率。为了提高居住面积,在权衡利弊之后,采取了现在的设计。而一梯两户的设计,得房率达到80%,牺牲公摊面积在所难免。
但是,这样的设计直接导致了寇先生的大门存在安全隐患,孰轻孰重?
蔡工提供了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只要做一个门斗,将大门往里移就可以了。但是,移动之后会影响到房间的结构,如果寇先生愿意,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解决,设计院愿意配合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事实上,在得知大门不能往里开之后,寇勇坚给开发商再次写了书面函,提出了第二种可行性方案:门移后一米余。
可是,辰秀嘉园的开发商还是没有接受。林经理说:“我们是按图施工的,一切的建造行为履行正规的程序,相关设计文件均为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且设计成果经国家图纸审查部门查验无误后方进行施工。如果现在更改,跟设计图纸不符的话,到时候不能通过验收。”
那么,是否真像林经理所说的那样,一旦设计图纸确定,就不能再做修改呢?
蔡工说,如果开发商愿意修改,设计院愿意提供技术支持,方便开发商的修改。而在施工过程中,和设计部门协商,对图纸进行小范围的修改,事实上在操作流程中经常碰到。
图审单位:通过审查有问题也可以改
另外一个问题是,图审通过了是否就意味着问题不存在了?
该项目图审单位是杭州城建施工图咨询有限公司,记者找到了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杨工。
杨工说:“通过了正规的审查,不是就表明什么问题都没有了,如果有问题也还是可以修改。”因为是经济适用房,辰秀嘉园的建造标准比普通商品房的标准确实要低一些,所以在图审的时候,对规范要求执行也轻重权衡。
图审的时候是否注意到了大门的设计?
杨工说:“设计是两三年前做的,是否有关于这一条的修改意见已经记不清了。通常,对建筑规范中的‘强条’,图审公司会提出意见,严格落实。但如果不是强条,图审公司会提出意见,执行有轻重之分。图审通过后,还将通过政府其他部门的审批。”
杨工表示,审查人该承担的责任不会推托。
截至记者发稿前,开发商、设计师、图审公司都对记者表示,他们希望大家能坐下来协商,最终解决大门可能撞人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