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连线相关部门获知,问题正在研究,结果尚需等待
浙江在线05月06日讯
不办卡,就无法给新车落户;不续费,车子就不能过年检——饱受杭城开车族质疑与诟病的杭州市统缴卡,引来了央视《焦点访谈》栏目的关注。昨晚《焦点访谈》播出《令人费解的统缴卡》。节目采访的专家认为,杭州市在收费方式、征收对象及收费内容上都违反了国家相应法规。
今年2月杭州市“两会”期间,多名市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要求叫停“强卖”统缴卡的行为。本网曾于2月18日发表《强卖统缴卡该叫停了》、2月19日刊发《市民齐吁为统缴卡“松绑” 》,连续报道这一问题。正如《焦点访谈》主持人张羽所说:这种收费在杭州已持续了10年,时至今日,这样的收费是不是该停了呢?
前情回顾
“杭州绕城应该依靠论次收费来收回成本,而不能利用车辆年检进行强制收费。”今年2月,在杭州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杭州市政协委员、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赵才苗上交提案《关于取消强制性购买统缴卡的提议》。
“如今国家鼓励消费,已经取消养路费,改为征收燃油税,另外,二级公路收费也将逐步取消。杭州市城市道路车辆统缴卡每年660元的费用一收就是10年,还是强制收费,不交,年检就不能通过。是不是也该见好就收了?”赵才苗说,“我很多朋友,一年只上了一两回绕城公路,算一算,每次的过路费就是330元。”
在随后的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曾经有一帮年轻人想合法“规避”强购统缴卡。在车检站,他们“赢”了第一回合,没有现场缴款也盖章年检通过。不过,由于种种压力,他们最后还是一一缴了款。
收费依据是一个“等”字
不办卡拿不到行驶证
杭州市汽车城一侧,就是杭州市公安局车管所设置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买了新车可以在这里给车上牌照和领取行驶证。但是领取行驶证之前,必须要办一张统缴卡。
按照杭州市的规定(杭政办2005 6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杭州市区的机动车辆按照车辆的年检周期缴纳车辆统缴通行费,收费标准按吨位征收,轿车每年要缴纳660元。因为新车两年才检一次,在办落户手续和年检时要先交两年的通行费1320元。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在年检时对提供了机动车行驶证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在杭州为什么会有统缴卡这样的附加条件呢?
记者:这是哪里的规定呢?
检测站工作人员:费用要交的话是市政府规定的。
记者:为什么别的地方没有呢?
检测站工作人员:这是杭州市政府规定的。
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就明确要求,严禁将车辆通行费平摊到所有车辆并强制收取。杭州市这种平摊通行费并强制收取的做法不仅引起了很多市民的不满,也引起了杭州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关注,今年2月在杭州市“两会”召开期间,就有6位政协委员和1位人大代表均对统缴卡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市政协委员罗朝盛:应该是一个自愿的原则,我使用我交费。所以这是一个它不合理。第二个它是采取强制收费,与年检捆绑,也不合理。
市人大代表吴岚:开车上路的话已经是费改税了,怎么税之外还要再收费呢?不是双重收了吗?我们觉得也真的是很不合理的。
收费者不知收钱修哪条路
既然杭州市的统缴卡这样广受质疑,为什么有关部门还在继续征收呢?这一收费是否有法律依据呢?杭州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到底都是什么路呢?记者来到收取通行费的杭州市“四自”工程道路综合收费管理处了解情况。
杭州市“四自”工程道路综合收费管理处综合业务部林联洪:当时1998年开始收的,当时收的是“四自费”,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上有个“四自费”的概念。
杭州市收取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费的依据是1996年国务院发布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该条例的第19条规定,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对利用贷款或集资建设的大型桥梁、隧道等,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过往车辆(军用车辆除外)收取通行费,规定中明确指出,费用的收取对象是过往车辆,而不是城市内所有的车辆。
记者:作为杭州来讲哪条路是贷款修的呢?
林联洪:杭州的道路是经常在变化的,在修建三纵五横、七纵七横,入城口的改造,所以我们叫综合收费,也不是指哪座桥哪条路。
按他的说法,杭州市的城市道路通行费并不是绕城公路的通行费,而是市区内道路的通行费,因为从1998年开始,杭州市政府开始利用贷款来修建城市道路,这些贷款都要通过收取通行费来还。
记者:现在这个贷款修路,到底修的是什么路,还的是哪条路的贷款呢?
林联洪:这个我们这里是不清楚的,要问建委。
记者又来到杭州市建委,负责接待记者的人一开始也搞不清楚,市区到底哪条道路是贷款修的。
在记者的要求下,他们给记者列了一个名单。记者注意到,这份名单中除了立交和高架桥,还有复兴路、凤起路、绍兴路这样的城市道路。但是,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提到的收费主要是大型桥梁隧道等,并没有提到城市道路。
记者:利用贷款建设的大型桥梁、隧道可以收费,也不是说普通道路可以收费啊。
杭州市建委计划财务处副处长高国爱:这里面范围也比较广,因为它后面还有个“等”嘛。
条例中在大型桥梁、隧道后面的确有个“等”字,这个“等”字就成了杭州市城市道路通行费的收费依据。而这一个“等”字在杭州要值几十个亿。据杭州市建委提供的数据,从1998年开始,杭州市共收取了40多亿的城市道路通行费。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毛寿龙:这个等字的后面,从严格的角度来讲,我们一般不会引申出其他的意思,如果要引申的话,也需要由原来制定这个条例的部门来做出新的解释。即使做出新的解释,也是一个善意的解释,否则就等于修改法律了。
专家认为,收费不能违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19条中这样3个要素:大型桥梁隧道、一定期限、过往车辆。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毛寿龙:这三个要素应该是刚性的,也就是说,在隧道桥梁之外,一不能收,二隧道桥梁只能是贷款的、在贷款限额内,向过往车辆收费,不能普遍去收。而且期限应该是还贷多长时间,就收多长时间。
但是,杭州市收取城市道路通行费,既没有收费期限,又将收费范围扩大到城市道路,收费方式采取的又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平摊和强制执行的方法。
记者连线
杭州市建委计财处副处长:要有结果,还得等上一段时间
昨天晚上,《焦点访谈》节目播出后,本报记者电话连线了杭州市建委计财处副处长高国爱。一提起“四自”收费问题有没有具体进展,高国爱就直接表示:“材料我们都已经交给市政府,现在由市政府来牵头这个事情。”
高国爱说,目前杭州市建委已经不接管这个事情。当问及目前由市政府哪个部门来接手操办此事,高国爱透露:“有很多个部门,财政局、城投集团等。”他说,目前各个部门也在进行协调,要有个结果,需要等上一段时间。
几分钟后,当记者试图再次联系高国爱,两次拨打均无人接听,第三次拨打时对方已关机。
此后,记者又连线了高国爱提到的“城投集团”,即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该公司的一位负责人肯定地告诉记者:“这个问题的研究方案由建委牵头,我们只负责提供相应数据,比如道路总共投资、回收多少,缺口多少。”
这位负责人表示,早在去年2月份杭州市“两会”后,针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由建委牵头来研究方案,目前都在做基础工作。不过,“由市政府来决定”这句话,该负责人也提了不下三次。他表示,建委的工作也是整合各个部门的信息,研究出方案提交市政府来最终决定。“我们只有等结果出来,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