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的日历马上翻过,12月30日,记者从市交警部门得到最新消息:2010年,在全市机动车、驾驶人数量大幅增长的前提下,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的四项指数继续保持负增长。
2010年,嘉兴市机动车保有量为119万辆,机动车驾驶人为95.38万人,两者同比分别增长12%和5.6%。嘉兴市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部下降,共发生上报道路交通事故1488起,同比下降2.56%;死亡348人,同比下降6.07%;受伤1455人,同比下降2.41%;直接经济损失703.14万元,同比下降1.78%。这也意味着,嘉兴市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已经连续8年保持“零增长”。
回顾2010年道路交通事故,我们应该吸取哪些教训?即将到来的2011年,出行时,你又应该特别注意些什么?
6至10年驾龄的不要“太自信”
在许多人的眼里,新手就意味着“杀手”,然而,2010年的数据却证明,6至10年驾龄的机动车驾驶人成交通肇事多发人群。
据介绍,2010年,全市6至10年驾龄的机动车驾驶人共发生交通事故445起,造成113人死亡,分别占机动车驾驶人事故总数的38%和死亡总人数的39.37%,同比分别上升10.7%、29.89%。
“6至10年驾龄的机动车驾驶人往往自认为驾驶技术不错,行驶在道路上特别自信,这就容易在赶时间的时候出现超速、不按规定让行、随意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他们对道路非常熟悉,在驾车时产生过于自信的心理、麻痹大意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交警说。
60岁以上的骑车走路更要当心
“年纪大了,骑车、走路一定要当心!因为根据我们的统计,2010年,全市60岁以上的老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达到了109人,同比上升了6.42%。”交警介绍。
交警分析原因说,主要是由于老年人行动不便,视觉、听觉没有年轻人灵敏,因而更容易发生事故,而且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了解不多,喜欢穿深色的衣服,这样在夜晚或光线昏暗的时候不容易被驾驶人发现,随意横穿公路等也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
周一和早晚高峰“比较可怕”
2010年,发生在周一的交通事故有241起,死亡55人。在具体的时间段上,早晚高峰特别是傍晚5点至晚上7点是事故多发时段,共发生交通事故247起,死亡62人;而早高峰,也就是早晨7点至8点,共发生交通事故125起,死亡22人。
从统计数据看,在早晚高峰时段94%以上的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是由于机动车驾驶人存在驾车陋习或违法驾驶行为。其中,由于开车打手机、注意力不集中忽视瞭望、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通过灯控路口时不按行进方向通行、不按规定变更车道等交通行为造成的车辆相互之间的刮蹭事故,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距离造成的两车追尾事故,以及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之间不能按线通行、不能互相礼让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最为多见。
重大节假日出行不要太累
据交警部门分析,2010年,我市重大节假日共发生交通事故64起,死亡19人。
交警部门提醒:节日走亲访友、聚会频繁,司机朋友切记不要酒后驾驶、盲目超车、超速、超员,控制好车速是保障安全的前提。驾驶或乘坐二轮摩托车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要系好安全带,注意避让行人,不得在行车中拨打或接听手机。长途旅行要尽量避免夜间和疲劳驾驶,连续行驶4小时要停车休息,休息时间不能少于20分钟。
7类违法行为要重点敲警钟
“在车、人、路构成的道路交通安全因素中,人的因素是最重要的!”交警介绍,“2010年的1488起事故中,因为驾驶人原因引起的交通事故有1124起,死亡281人,分别占机动车驾驶人事故总数的77.62%和死亡总人数的80.75%。”
而在人的因素中,7类违法行为又是最多见的,它们分别是:不按规定让行、超速行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违法装载、违反交通信号以及驾车时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2010年,这7类严重违法行为共引发交通事故850起,造成227人死亡。”交警再次强调,“新的一年里,广大驾驶人还要在这7个方面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