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最先被激活的“单词”
人物简介:陈长华,男,51年生,69年参加工作,72年入党。现为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闪光事迹:他从事检察工作三十年,始终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热情,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特别是担任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后,抓班子,带队伍,谋创新,求发展,2008年、2009年度的全省检察工作综合考评中,宁波市连续两年获得市、县两级检察院综合考评第一名和所辖基层检察院综合考评第一名,省级先进基层院占全省的三分之一。宁波市检察院连续三届获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2009年7月15日下午,陈长华同志因长期劳累,突发脑溢血,病倒在工作岗位上,经抢救脱险后,虽在康复中,但是仍然牵挂和关心着宁波的检察工作。《检察日报》、《浙江日报》、浙江电视台等媒体对他的事迹进行了专题报道。
荣誉情况:2009年10月10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给陈长华荣记个人一等功。2010年10月,中共浙江省委授予陈长华同志“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10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陈长华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并号召全国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向陈长华同志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