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市商河县是个欠发达县,以前按经济总量排座次,在济南市10个区县中经常垫底,干部群众总觉得矮人半截。然而不久前,商河由于重视解决民生问题,群众满意度较高,在全市年度考核中夺得二等奖。
这样的成绩,既是当地干出来的,也是“考核出来的”:在济南市制定的考核评价办法中,地区生产总值的指标权重如今只占5%左右,对社会民生类指标的考核权重则达到30%,商河沾了新考核制度的光,对其他只重地区生产总值数字的地方也是个鞭策。
有什么样的指挥,就有什么样的演奏;有什么样的考核评估,就有什么样的干部行为。商河县“成绩单”的变化告诉我们,考核是根“指挥棒”,上级的考核评价,指引着基层干部群众的工作重心和努力方向,也是干部政绩观的构建模型。
政绩观,是干部对如何履行职责、去追求什么样的政绩的根本认识和态度。看干部的作为,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有之,一心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有之,但也有一些人一味追求GDP,人的需求、权利、幸福被遮蔽或淹没在冷冰冰的数字后面,人民有难毫不心动,资源浪费毫不心疼,虚报夸大毫不心虚。
错误政绩观的产生,与特定的发展阶段有关,同时也与缺乏健全、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制度有关。如果政绩与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数字报表等紧密相关,而与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群众幸福和评价等关系不大,又如何指望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事实上,作为管理科学的一部分,建立科学、完善的评估考核制度,在我国还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阶段。一个值得注意的新动向就是,与山东济南类似,越来越多的地方把百姓的“幸福指数”引入考核体系。在河南省平顶山市,有两名乡镇党委书记因“群众幸福指数没有提升”而未能通过组织部门的考核。在江苏省江阴市,围绕“个个都有好工作、家家都有好收入、处处都有好环境、天天都有好心情、人人都有好身体”,制定了相应的指标体系和量化标准,形成了干部为群众“谋幸福”的现实动力。
科学的干部考核体系,不变的是以人为本,变化的是因地制宜。各地发展要根据实际各显神通,考核同样不能搞一刀切。以种桃为特色的乡镇,偏要用种苹果的标准来考核它;农业大县,偏要用工业指标来要求它,干部当然干不好,吃不消,甚至想出种种“雷人”的招数来应付上级。考核评价不能简单取决于长官意志,不是拍脑袋决策,也不是上下级利益博弈的产物,而应该有相对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一些地方尝试引入第三方评价就很有探索价值。在考核评估中,群众满意度评价的权重越高,干部的政绩观就越端正,建设服务型政府也就越能落到实处,当地群众的幸福指数也就会越高。
科学的考核评价制度,给干事创业者以广阔空间,给改革和探索以更多可能,也给干部树立了正确导向,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力。这也启示我们,激励干部干一番国家需要、群众期盼、社会认可的事业,思想政治教育固不可少,但有力的制度保障其实更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