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3点,永嘉法院第二审判庭里,肇事者夏贤敢再次站在了被告人席上,神情有些紧张。这起交通肇事案宣判的时候到了。
还记得,在1月6日第一次开庭的时候,小彤将一份不追究父亲责任的报告,亲手交到了法官手里。此刻,她正在家里等待宣判消息,心里一直在祈祷,希望这根“救父稻草”能发挥作用。
夏贤敢竖起耳朵,法官宣读的每一个字,他都听得特别认真。
“本院认为,被告人夏贤敢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无证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过失造成一人重伤的交通事故,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又能够自愿认罪,被害人对其行为也表示谅解……判决如下:被告人夏贤敢犯交通肇事罪,免予刑事处罚。”
法槌落下的那一刻,夏贤敢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几个月来悬在心头的那块大石头总算落地了!
“我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真的很感谢法庭对我从轻处理。本来我还担心判了刑的话,就不能出去打工挣钱了,现在好了,我可以出去挣钱供女儿读书,有机会弥补我犯下的错误了。”夏贤敢有些激动。
因为这起事故,他已经大半年没有外出打工了。现在他想好了,等过完年就带着妻子去海南或云南种西瓜,每人每年估计能挣万把块钱。
得知父亲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结果,小彤兴奋得几乎想跳起来。“这个判决结果出乎我的意料。我原以为爸爸至少也要判个缓刑的。现在这个结果让人惊喜!”小彤说,爸爸是家里的顶梁柱,只要爸爸不倒下,他们的日子就会有盼头。
此案的承办法官谷曼青告诉记者,这是他调入刑庭工作两年来办理的第一起判决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的刑事案件。
“考虑到被害人是被告人的女儿这一特殊关系,以及被害人递交的不追究父亲责任的报告,再兼顾此案判决结果对被害人今后读书、就业的影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法院从情理的角度给予了最大程度的从轻处理。”谷曼青说。